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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台辦新聞發言人朱鳳蓮(中評社 海涵攝) |
中評社北京9月21日電(記者 海涵)中央台辦新聞發言人朱鳳蓮9月21日在中共中央宣傳部舉行的“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依法捍衛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保障兩岸同胞的合法權益。我們將持續加強運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打擊台獨分裂勢力,推進祖國統一進程,我們也將根據形勢發展變化,進一步出台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圖謀及行徑的法治新舉措,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中評社記者提問,大陸方面已經公布了兩批台獨頑固分子,表示對其依法懲戒。請問,在這方面將採取哪些舉措措施?是否會考慮出台《反分裂國家法》實施細則,或另外制定“國家統一法”?
朱鳳蓮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依法捍衛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保障兩岸同胞的合法權益。
朱鳳蓮說,積極運用法律武器打擊遏制台獨分裂活動,對台獨頑固分子及其關聯企業和金主等主要支持者依法實施懲戒,是打擊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及其分裂活動、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台海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重要舉措,極大震懾了島內的台獨分裂勢力,極大鼓舞了島內外支持祖國統一的愛國人士,受到了廣泛的支持和肯定。
朱鳳蓮表示,我們將持續依法對台獨頑固分子採取精準打擊措施,對涉“獨”言論囂張、謀“獨”行徑惡劣、“倚美謀獨”活動猖獗的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加大懲戒的力度,禁止其本人和家屬進入大陸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限制其關聯企業和大陸有關的組織和個人進行合作,絕不允許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以及採取其他必要的懲戒措施,依法對台獨頑固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終身有效。島內外台獨分子如果執迷不悟、不知收斂、一意孤行,必將付出沉重代價。
朱鳳蓮強調,憲法和反分裂國家法、國家安全法等國家法律對於解決台灣問題、促進祖國統一已有明確規定,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我們將持續加強運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打擊台獨分裂勢力,推進祖國統一進程,我們也將根據形勢發展變化,進一步出台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圖謀及行徑的法治新舉措,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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