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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美國紐約曼哈頓大批亞馬遜員工遊行示威。(圖片來源:法新社) |
中評社香港9月16日電/據大公報報道,綜合路透社、彭博社、《華爾街日報》報道:當地時間9月14日,美國加州總檢察長邦塔宣布起訴電商巨頭亞馬遜,指控亞馬遜與平台上的賣家簽訂“霸王條款”,人為控制價格、抑制競爭,違反了加州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法。亞馬遜近年官司纏身,這是該公司迄今在美國面臨的最大法律挑戰。除了加州外,亞馬遜目前正接受來自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眾議院下屬司法委員會以及歐盟的反壟斷調查。
上述訴訟是源於加州在2020年啟動的反壟斷調查。加州檢方指出,亞馬遜要求第三方賣家和批發商簽署最低價協議,禁止他們在競爭對手的網站以更低價格出售產品,否則將面臨嚴厲懲罰。不遵守協議的商家,可能會在亞馬遜的頁面搜尋排名中被降級,或者失去可實現簡化購買流程的“購買箱”(buy box)按鈕,甚至被暫停銷售。據悉,亞馬遜至少從2012年起開始簽署“霸王條款”。
加州檢方要求法院阻止亞馬遜繼續進行不公平競爭行為,並任命一名監察員以確保亞馬遜合規,對每次違規予以2500美元(約1.96萬港元)的罰款。
佔40%市場份額 壟斷定價權
檢方的訴狀稱,亞馬遜與賣家簽訂的低價“霸王條款”,反向增加了消費者的負擔。一方面,亞馬遜令消費者認為可以在亞馬遜獲得最低價格,從而鞏固自己的市場地位。另一方面,消費者因為亞馬遜強迫商家簽訂的條款,失去在自由市場中買到更低價商品的機會。
亞馬遜佔美國電商市場的40%份額,這也導致賣家被迫接受“霸王條款”。亞馬遜逾半第三方賣家,至少80%的收入都來源於該平台,74%的美國消費者在尋找商品時首選亞馬遜。邦塔表示,“亞馬遜強迫商家簽訂協議,因為(該公司)很清楚他們無力拒絕。”
訴狀還指責亞馬遜抬高競爭對手,如沃爾瑪、Target、eBay等其他平台的價格,形成“惡性循環”。當賣家在亞馬遜上架商品時,需要上繳相較於其他平台更高的費用,所以亞馬遜上商品的銷售價格也會提高。亞馬遜強迫商家履行“不能給競爭對手提供更低價格”的協議,也使得其他平台的銷售價格被反向抬高。
本土最大官司 影響範圍廣
由於加州是美國人口最多、經濟體量最大的州,當地的商業法規長期以來影響企業在全美的經營方式。該訴訟成為亞馬遜在美國面臨的最大法律挑戰。亞馬遜反駁稱,賣家決定自己在亞馬遜網站上報什麼價格,加州此舉反而是迫使亞馬遜向顧客提供更高售價。
亞馬遜近年官司纏身。去年,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總檢察長就起訴亞馬遜在定價上存在壟斷,但案子後被法官駁回,檢方近期已提出上訴。一群亞馬遜消費者7月在聯邦法院對亞馬遜發起壟斷的集體訴訟。
在聯邦層面,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正對亞馬遜展開多項調查。2019年,FTC對亞馬遜的電商業務啟動調查,隨著新主席莉娜.汗上任,FTC進一步擴大調查範圍,包括雲端業務和併購活動都被審查。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也正在調查亞馬遜,包括是否利用其海量賣家的數據,來影響Amazon Basics等自有品牌的產品開發。今年3月,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致函司法部長加蘭德,指控亞馬遜多次誤導該委員會,建議啟動刑事調查。
歐盟對亞馬遜啟動兩項反壟斷調查,亞馬遜將面臨最高全球營業額10%的罰款。在今年7月份提出的和解方案中,亞馬遜提出五年內整改措施,該提議正等待歐盟委員會的批准。除了反壟斷官司外,亞馬遜在員工待遇等問題上也飽受外界詬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