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日電/據中國青年報報導,一不小心租了個陽台,二房東卷款跑了,長租公寓“爆雷”了……這些年輕人租房遇到的坑,都是9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規範的。
《條例》是全國首部規範“住房租賃”、尤其是規範長租公寓等新興業態的地方性法規。北京也成為首個將“房住不炒”“租購並舉”等舉措寫入地方立法的城市。
對與年輕人發展密切相關的租房市場,北京的態度是既要大力發展,又要強力規範,並從源頭做起。《條例》明確,北京在編制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畫時,要單列租賃住房用地供應計畫。《條例》鼓勵將非居住存量住房屋按照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鼓勵通過閑置住房出租、盤活宅基地閑置住房出租等方式增加供給。
對近年來租房人遭遇較多的被克扣租金押金、長租公寓“爆雷”、“個人二房東”跑路等市場亂象,《條例》進行了明確規範。在主體方面,規定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資金、人員和管理能力,並將“個人二房東”納入監管,規定個人轉租住房超過規定數量應當申請住房租賃企業設立登記,並明確對違法行為的處罰要求。據悉,此舉為解決“個人二房東”痼疾提供法律依據。
《條例》還對押金收取、“租金貸”等作出嚴格規範。《條例》明確,金融機構發放租金貸款金額不得高於租賃合同金額,貸款期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期限,發放貸款頻率應當與承租人支付租金頻率匹配。
除了“強監管”外,《條例》還明確要保護承租人的基本居住權益。尤其明確出租人不得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或者採取暴力、威脅等方式強行解除合同、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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