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8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實現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是醫療保障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有助於增強醫保公平性、提升群衆獲得感,要積極穩妥、有序推進
最近,各地在開展增補藥品消化工作,將國家醫保目錄以外的藥品清退出當地醫保目錄。據了解,基本醫保制度建立之初,針對當時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品種少、地區間用藥習慣差異大等情況,國家允許各省份在國家藥品目錄基礎上,增補部分西藥與中成藥進入省級醫保藥品目錄。這在特定的醫保環境下發揮了積極作用。近年來,隨著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保障能力的大幅提高,繼續保留地方增補藥品的意義已經不大。逐步統一全國醫保用藥目錄被提上日程。
推動醫保用藥目錄統一化、規範化,是我國醫療保障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2020年2月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逐步實現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從2020年開始,各地按照國家醫保局的要求,在3年以內,按照第一年40%、第二年40%、第三年20%的比例逐步調出原省級藥品目錄內按規定調增的藥品,確保在2022年底實現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
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是增強醫保公平性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國醫保基金尚未實現全國統籌。由於各地的經濟發展基礎不同、醫保籌資水平有別,各統籌地區在基本醫保用藥報銷的範圍、比例上存在一些差距。推進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能够減少各地區醫保待遇的不平等,彰顯基本醫保制度的公平性、普惠性。
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是提升群衆獲得感的有效舉措。當前,我國人員跨區域工作生活的現象較為普遍,群衆異地就醫的客觀需求比較大。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能提高異地就醫費用結算的效率,讓患者實現少跑腿、快結算,從而提升異地就醫的便利性,改善醫保服務體驗,增進民生福祉。
也要看到,推進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涉及的利益面較廣,具有一定複雜性。總體看,消化藥品多為輔助性藥或被更好替代的藥品,并不會影響參保人用藥可及性和獲得感。但是,各地在具體執行的過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做到積極穩妥、有序推進。比如,醫保定點醫藥機構應對清退的增補藥品進行科學評估,在國家醫保目錄中尋求可替代的藥品,避免對臨床用藥造成負面影響。
在實現全國醫保用藥範圍基本統一的基礎之上,伴隨著更多救命救急的新藥好藥納入醫保,人民群衆的基本用藥需求將得到更公平、更有力的保障,就醫的獲得感也必將越來越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