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具有主體性優勢
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提出,人類“按照美的規律來構造”,而動物只能狹隘地按照“種的尺度”進行生產,肉體需要支配全部的生產目的,這形象地指出了人與動物的區別。人與人工智能的區別之大不亞於人與動物。在未來可預見的時間裡,人類依然有能力決定人工智能的發展方向和用途,就像一個農夫知道一把斧子能做什麼,但斧子不會明白農夫的需要和感覺。說得更直白一點,目前人工智能仍然無法擺脫人類而成為完全獨立自主的主體。
與人工智能相比,人類在文藝創作方面具有全面優勢,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志獨立開展創作活動。可人工智能接收到人類指令才能進行創作,創作過程受到人類的操作和控制,創作出的作品也是為了符合人類的審美期待,所以人工智能更像是人類的創作工具,很難稱得上真正的文藝創作主體。
可是,人工智能又有一定的主體性。在人工智能創作過程中,人類發布指令,控制過程,收穫結果,但創作的“細枝末節”是由人工智能完成的。人類讓渡給人工智能的那部分工作,讓人工智能獲得了一種“存在感”,即虛弱的主體性。出於經濟利益考慮,一些業界人士故意誇大人工智能的文藝創作能力,但不管如何誇大,都無法改變目前人工智能在文藝創作方面主體性仍然不足的現實。
如果有一天從事文學藝術創作時,人工智能具備了獨立意志和思考能力,能夠提出自己的美學思想和獨立的美學主張,如褒揚唐詩貶抑宋詞或主動參與古典主義與現代主義的爭論,而非只能被動接受人類的創作指令、追隨人類的美學標準,那樣人工智能才能成為真正的文藝創作主體。筆者認為,在可預見的未來,這一目標很難實現。就現實情況而言,迄今為止的人工智能如同計算機網絡一樣,仍是人類文藝創作的輔助工具,最多只能算是一種高級的創作生產工具,遠未達到可以完全脫離人類而走向獨立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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