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9日電/據經濟日報報導,平台型企業不同於傳統企業,呈現著數字時代背景下的新特徵。要實現平台經濟健康發展,須從商業邊界、技術、數據三個關鍵視角出發,打造規範活躍的生態模式。
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出台支持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具體措施,引導平台企業依法合規開展普惠金融業務,發揮好平台經濟創造就業、促進消費作用”。平台經濟是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妥善解決平台經濟發展的關鍵問題,提升平台經濟生態治理效能,塑造平台經濟治理的新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平台經濟發展存在的關鍵問題,一方面在於平台生態商業邊界的無序擴張。平台企業往往是多個商業模式的合集,能夠通過其商業生態優勢控制上下游市場或者其他關聯市場、抬高平台用戶遷移成本,從而阻礙其他競爭者進入相關市場,例如強迫用戶“二選一”、捆綁銷售、霸王條款等。在此過程中,平台缺乏本質創新、平台濫用其在商業生態方面的優勢等行為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市場中小經營者的發展空間。另一方面,平台經濟發展的一些核心技術尚待突破、開源生態不足。近年來,部分平台採取技術封閉、技術排他等手段,排擠競爭對手、穩固其優勢地位,給全社會技術創新環境帶來一定不利影響。結合我國現狀,我國在部分高精尖技術領域起步晚、基礎差,面臨“卡脖子”風險。
同時,我國數據產業生態目前還有待完善,當前數據價值的合理流通受阻。數據具有海量性和自生長性,數字平台能依靠數據獨占實現平台的飛速擴張,同時其優勢地位也有助於掌控更多數據。在這一過程中,企業可能通過算法合謀、大數據殺熟等行為,擾亂數據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利益。
進一步而言,平台型企業不同於傳統企業,呈現著數字時代背景下的新特徵。平台經濟一般被認為是連接了供需雙方的雙邊市場,而平台經濟生態則包含了消費者、生產商、合作夥伴、研究機構、政府等多元主體和多個商業模式的整體結構。因此,平台經濟呈現出商業模式邊界廣、技術壁壘高、數據孤島效應強的特點。要實現平台經濟健康發展,須從商業邊界、技術、數據三個關鍵視角出發,打造規範活躍的生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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