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運用科技手段加強綜合金融支撐。數字經濟為促進金融機構發展綜合金融模式提供了新的發展動能。金融機構通過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科技手段加快數字金融轉型,打造線上線下、全流程的一站式綜合金融服務體系。一方面,數字服務渠道突破了時空限制,使得金融機構能以較低成本開發多元線上產品,提升金融服務便利度,滿足企業信貸、支付結算、理財等綜合金融服務需求。另一方面,數字科技推動了風險控制的線上化、標準化、智能化,有效提高了金融機構全流程風險管控能力;借助數字化技術融入多元場景,金融機構能更加貼近和瞭解客戶,“一站式”滿足客戶需求。
第三,堅持統籌協調構建協同組織架構。綜合金融模式的構建需要一體化的組織架構和協同機製作為支撐。金融機構應宏觀部署規劃,促進內部部門間協同開展營銷推廣、客戶服務、綜合管理等工作,組建全能型人才隊伍打造多元化服務,有效激勵各層級渠道、客戶、數據、系統等資源共享,共同開發客戶資源,挖掘潛在需求,從而加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促進宏觀經濟平穩健康運行。
推進綜合金融的監管完善與風險防範
文章指出,綜合化經營意味著金融機構要在更大範圍內參與資源配置,這對金融監管部門提出了新要求,既要強化金融改革頂層設計,又要提升金融防控風險水平。
首先,強化金融改革頂層設計。金融監管部門在宏觀審慎監管框架下支持金融機構在守住風險防線的前提下開展綜合化經營,創新和豐富金融供給,降低經營成本,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對於金融集團開展綜合化經營,一行兩會對相應金融機構給予政策指引,出台相關政策辦法,明確綜合經營的邊界、填補監管空白。對於金融控股公司,人民銀行在《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基礎上,進一步出台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控股金融機構開展綜合金融業務的實施細則,對於各類基礎設施進行共享、業務交叉等作出明確規範。
其次,提升金融風險防控水平。監管部門在綜合考慮國際經驗和國內實際的基礎上,健全金融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制度體系,對於防範化解風險、實現更高水平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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