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8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近日,貴州省紀委監委印發《關於全省紀檢監察機關規範開展“一案一整改”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有案必改、堅持標本兼治、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務求實效,規範開展“一案一整改”工作。
此前,貴州省紀委監委圍繞做實以案促改工作,先後出台開展“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實施細則。此次印發的意見,與時俱進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最新部署要求,又針對工作實踐中遇到的困難作出優化設計,從總體要求、開展範圍和形式、職責分工、關鍵環節等6個方面作出規範,進一步理順工作機制,讓責任更明確、程序更簡化、協作更順暢、效果更明顯,以制度“升級”推動以案促改工作走深走實。
明確“一案一整改”開展範圍和形式,要求統籌考慮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違紀違法案件典型性、案件問題影響面等因素,以“四種形態”為基本依據,分類開展“一案一整改”。對以第三、第四種形態處理的案件問題,明確通過督促相關黨組織按規定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或幹部大會宣布處分決定,召開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召開警示教育大會通報相關案情,在一定範圍印發悔過書或懺悔書、公開處分決定書,在一定範圍公開有關案情和公開整改情況等方式,開展“一案一整改”。
“以‘四種形態’為區分,根據問題的嚴重性、典型性等實際情況,明確不同形態開展‘一案一整改’的範圍和形式,能有效防止‘一刀切’式對待,不回避、不偏離,真正達到以案促改效果。”貴州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
明確案件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部門、審查調查部門、案件審理部門各司其職,派駐(派出)機構配合開展督促、協助整改落實,形成“案管立案發出工作提示-審查調查做實基礎工作-審理結束作出處分決定移交資料-監督檢查牽頭抓總具體推進”的主要工作程序,做到分工明晰、銜接順暢。
對“一案一整改”直接責任主體、工作方案制定、專題民主生活會督導等關鍵環節作出規範。明確違紀違法人員主要違紀違法行為發生時所任職的地區或單位黨組織,以及案發時所任職的地區或單位黨組織為直接責任主體;專題民主生活會由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部門負責全程督導,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由紀委監委分管負責同志帶隊,有針對性地參加會議并作督導點評。
進一步加強以“正心固本”為導向的廉潔教育,要求開展有針對性的黨性教育、警示教育,深化運用違紀違法幹部懺悔錄和典型案例,形成以案警示長效機制,強化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