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2日電/據新京報報導,路透社日前得到的一份法案草稿顯示,德國執政聯盟擬修改一項法律草案,取消其中涉及的“在2035年之前能源行業實現碳中和”的氣候目標,目前草案修改已經在德國的下議院獲得通過。
這一消息在網上被解讀為德國撤銷了2035年碳中和目標,而德國的行動對於歐洲達成碳中和這一關鍵目標,是一次重大打擊。
這種說法多少曲解或放大解讀了德國修改相關法律草案之舉。
德國沒有2035年碳中和目標
首先,德國不存在2035年達成碳中和目標的計畫。
根據去年5月德國公布的新氣候目標,計畫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的減少幅度從此前的55%,提升到65%;碳中和完成時間表則提前5年,從2050年提早至2045年。
德國的氣候目標並沒有2035年碳中和的計畫。而且,德國的碳中和目標是與歐盟相互關聯、幾乎同步的——如果不同步,歐盟各成員國的工業、能源供應將因碳中和產生不同成本,進而影響到本國的競爭力。
像德國溫室氣體排放2030年減少55%,就與歐盟的總體計畫一致。在歐盟,該計畫被命名為“Fit for 55 ”(減碳55%提案),這一提案6月22日剛剛在歐洲議會獲得通過。
至於碳中和目標,歐盟設定的最後達成期限是2050年。德國提前到2045年,已經是努力扮演歐洲限碳排頭兵的角色了。如果主動提前到2035年,在替代能源還頂不上來的情況下,那等於是和自己的工業製造過不去,自找別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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