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操作辦法,更好地讓改革落地見效。強化規劃引領。把規劃編制實施作為農地入市的基礎工程,深入分析城鄉發展趨勢,充分考慮農村特點特色,準確把握農村產業發展動態和用地需求,在嚴守耕地紅線的前提下,按照構建空間規劃體系的要求,加快推進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抓緊編制實施並及時調整完善“多規合一”的村級規劃,為入市提供科學依據。
要推進配套制度建設。完善入市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措施,統籌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建設,重點完善一級市場上的入市條件、交易程序和二級市場上的流轉形式、流轉條件、流轉期限以及到期收回等制度規則。
要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體系。系統規劃農地入市相關稅費制度,探索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轉稅費的合理機制,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保護各方利益,推動均衡發展。健全集體經濟組織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機制,推動完善集體與個人之間的分配關係。
此外,還要進一步培育適格的入市主體,把控好入市的節奏力度。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農地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劉俊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