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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樞。(照片:中時新聞網資料照) |
林秉樞律師團隊指出,若非閱卷,律師團不可能發現,本案卷證所呈現的雙方的相處關係,與媒體大肆報導的情況有顯然出入;根據雙方互動的情況,這應該是一對“相愛相殺”、深愛對方又各有性格上缺點的親蜜戀人,此資訊,與目前社會輿論普遍認為,被告就是渣男、就活該人人喊打,這樣單薄、片面的惡劣形象明顯不同。
針對高嘉瑜對裁定結果提出質疑,高院也回應,本裁定撤銷發回理由,是說明原法院區分可重製卷宗、可檢閱不可重製卷宗及無關卷宗不予提示等類,並未說明限制辯護人重製之法律依據及分類標準,乃屬理由不備,應由原法院加以補充及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