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6日電/據人民網報導,(記者倪弋)最高人民法院6月5日發布《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1)》(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2021年,全國法院共受理環境資源一審案件297492件,審結265341件,同比分別上升8.99%、4.76%。
《報告》顯示,2021年各級人民法院堅持以構建具有中國特色和國際影響力的環境資源審判體系為主線,以推進審判專業化建設為抓手,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各項工作邁上新台階。
堅持罪刑法定原則,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加大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犯罪行為的懲治力度,維護國家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安全,受理環境資源刑事一審案件39023件,審結35460件。
嚴格貫徹損害擔責、全面賠償原則,探索適用懲罰性賠償,依法追究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行為人的民事責任,受理環境資源民事一審案件185468件,審結167055件,受理環境資源行政一審案件73001件,審結62826件。加強環境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審理,切實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受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5917件,審結4943件。
截至2021年底,全國共設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和審判組織2149個。最高法實現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職能由環境資源審判庭“三合一”歸口行使,進一步完善對下監督指導,確保法律正確統一適用。
最高法5日還發布了2021年度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15個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