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4日電/據遼寧日報報導,日前,遼寧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等18個部門聯合印發《遼寧省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實施方案》,推動形成一批具有國內領先水平和市場競爭力的企業標準“領跑者”,營造“生產看領跑 消費選領跑”的市場氛圍。
企業標準“領跑者”是指在同類可比範圍內,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執行標準的核心指標處於行業領先水平的企業。遼寧省通過實施“領跑者”制度,讓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工作更加深入推進,形成一批產品或服務達到領先水平的“領跑者”企業,提升“領跑者”的產品市場占有率和美譽度。
遼寧省將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和消費者需求,統籌考慮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情況、消費者關注程度、標準對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效果以及企業產品和服務差別化程度,確定年度“領跑者”重點領域,開展“領跑者”評估機構的公開征集。企業通過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自我聲明公開產品、服務的執行標準,即可參與“領跑者”活動,經過評估、選拔產生“領跑者”名單。
企業標準“領跑者”實施動態監督管理。“領跑者”認定有效期一般為1年至3年,評估機構根據產品或服務的特點,科學確定“領跑者”評估周期,定期調整評估方案並對企業標準“領跑者”重新評估。
當企業出現生產裝備、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化且嚴重影響產品性能,企業標準發生變化且核心指標水平出現降低等情形時,將取消其“領跑者”稱號。
遼寧省還將完善企業標準“領跑者”激勵政策,鼓勵有關部門為開展“領跑者”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對認定為“領跑者”的企業予以獎勵。在各級政府質量獎評定、品牌價值評估中采信“領跑者”評估結果;支持“領跑者”企業主導或參與團體、地方、行業、國家、國際標準制修訂,積極參與標準化活動;鼓勵技術先進、核心指標領先的企業參與國家“領跑者”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