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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娛樂場所“放管服”改革,釋放紅利
http://www.CRNTT.tw   2022-05-21 08:06:00
  中評社北京5月21日電/近日,文化和旅遊部印發《文化和旅遊部關於修改〈娛樂場所管理辦法〉的決定》,進一步深化娛樂場所“放管服”改革,持續釋放改革紅利。

  “一張一弛,文武之道”。奮鬥的人生才是幸福的、有意義的人生。而在奮鬥的過程中,人們同樣需要張弛有度、勞逸結合。娛樂場所的設置,就是向大眾提供健康有益的文化娛樂服務,滿足人民群眾的文化娛樂消費需求。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2013年發布的《娛樂場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加強對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時間推移,各種情況也在發生變化。近年來,國家大力推動“放管服”改革,修訂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外資准入、消防環保、未成年人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相應的,《辦法》也要及時更新,適應新時代的管理需要,在創新監管手段的同時,為落實有關措施賦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實體現在《辦法》當中。比如,減材料、減證明,取消了原本要求提交消防、環保、商務等部門出具的批准文件或者備案證明等材料,做到互不前置。由此將大大減少社會單位的辦事證明和手續,提高辦事效率,使營商環境進一步改善。《辦法》還明確,由省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娛樂場所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審批。結合允許外國投資者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娛樂場所,沒有投資比例限制,申請材料、設立條件和程序與內資一致,充分體現了我國持續擴大外資准入、利用外資持續穩增長、有效實現互利共贏的開放與包容。

  本次修訂更堅持“放管”結合。比如,規定學校、幼兒園周圍不得設置娛樂場所,這是積極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精神,為孩子們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辦法》更強調,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採取責令關閉等方式予以取締。符合嚴重失信主體情形的,依照有關規定實施相應信用管理措施。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破解不法場所處罰難取締難,確保市場依法公平有序發展。

  此次修訂的《辦法》體現了與時俱進,使《辦法》與多部上位法更好地銜接,令“放管服”改革的各項積極舉措在娛樂場所切實落地。此外,明確娛樂場所法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壓實地方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要求建立娛樂場所信用管理檔案……皆是在統籌娛樂場所的健康發展與安全保障。

  為政之要,重在落實。各地主管部門當依法行政、依法履職,努力傳播民族優秀文化藝術,提供更多健康向上的文化娛樂服務,不斷豐富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

  來源:人民網  作者: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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