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據新華社報道,證監會13日發布《證券公司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試點規定》。規定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條件與程序、內部管控、風險監測監控、監管執法等方面的內容。規則發布後,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可以按照要求向證監會申請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試點資格。
關於准入條件,規定要求初期參與試點證券公司除具備完善的業務方案、專業人員、技術系統等條件外,還需滿足資本實力、合規風控能力方面的兩項條件:一是最近12個月淨資本持續不低於100億元;二是最近三年分類評級在A類A級(含)以上。
為防範做市交易業務與經紀、自營、資產管理等業務的潛在利益衝突,規定對試點證券公司提出了嚴格要求。一是完善業務隔離制度,防止敏感信息不當流動,嚴防利益衝突;二是建立健全做市交易業務內部控制、決策流程、制衡機制,確保業務規範有序開展;三是加強做市交易業務管理,健全廉潔從業風險防控和反洗錢要求,防止利益輸送、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