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貸需求。”《方案》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要求。鼓勵銀行對符合購房政策要求且具備購房能力、收入相對穩定的新市民,合理確定按揭標準,提升借款和還款便利度。
《方案》提出,做好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項目併購金融服務。各地要督促涉險房地產企業積極自救化險,廣東省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指導和項目推介對接。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優質房地產項目的支持力度,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支持“保交樓”。
“支持金融機構為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項目出讓、兼並收購提供債券發行、融資顧問等服務。”廣東將鼓勵優質房地產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募集資金用於風險處置項目的兼並收購。探索駐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地方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參與高風險房企資產處置新模式。
與此同時,完善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發展的長效機制。支持金融機構積極對接和滿足保障性租賃住房開發建設、購買、裝修改造、運營管理、交易結算等金融服務需求。依法依規支持上市房企積極向新發展模式轉型,加強自身風險管理,完善債券融資支持機制。支持保險資金通過直接投資或認購債權投資計畫、股權投資計畫、保險私募基金等方式,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提供長期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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