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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4月21日電/為解決香港人來台工作只能居留、無法定居的問題,陸委會20日表示,政府正研擬修訂辦法,將開放港澳專業人才在台工作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在台居住183日以上,且最近1年每月收入逾基本工資2倍,即可申請定居。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香港是特殊狀況,我方視香港是有別於大陸的第三地,所以申請定居的港人不需要放棄香港身分證,“沒有這道程序”。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左正東分析,申請來台定居港人,是否需要放棄香港居民身分證?若需要,此項修訂恐幫助不大,因許多香港人來台,或許只是暫時需要一個避風港,未來有很大可能會返回香港。
根據陸委會昨表示,因應香港情勢,持續就港澳相關法規範進行研議及盤點,並強化行政措施,以給予港人最實際的支持與協助,例如國發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已於2021年7月7日修正公布,包括世界頂尖大學畢業來台工作者無須具2年工作經驗、租稅優惠適用年限由3年延長至5年等,港人均可準用相關規定。
另外,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之修法,政府研提“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修正草案”,以解決現行專業人才來台工作只能居留、無法定居的問題,將開放港澳專業人才在台工作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在台居住183日以上,且最近1年每月收入逾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2倍,即可申請定居,相關法規的調整仍待完善配套措施後,由主管機關內政部正式發布生效。
對上述修法內容,左正東表示,要考慮的是,申請來台定居港人,是否需要放棄香港居民身分證?若需要,此項修訂恐幫助不大,因許多香港人來台,或許只是暫時需要一個避風港,而因從薪資結構來看,香港也較台灣高出許多,且要達到台灣定居的門檻也不容易,未來有很大可能會返回香港,較少機率會為了申請定居在台,而放棄香港身分證。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近3年來,來台居留、定居人士確實有明顯上升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