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6日電/據大公報報道,香港國安法實施前,鼓吹所謂“自決”、“港獨”等的組織,公然挑戰中央及特區政府權威,反中亂港分子勾結境外勢力干預國家及香港特區事務。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徹底終結。根據警方提供的最新數據,截至2022年4月11日,香港警務處國安處共拘捕了182名(138男44女)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人,年齡介乎15至79歲,當中114人已被檢控,另有五間公司亦因涉嫌幹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檢控。據司法機構提供的數據,截至2022年2月28日,在各級法院已處理或正處理的與國安法相關案件共有85宗,其中64宗(接近74%)已結案。
其中,幾次針對反中亂港分子的嚴正執法,讓香港國安法大顯威力。
控告“港獨”分子唐英傑
2020年7月1日,即香港國安法正式生效翌日,“港獨”分子唐英傑駕駛插有煽動“港獨”、暴力旗幟的電單車,故意衝撞警方防線,致三名警員受傷。警方引用香港國安法,控告唐幹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唐英傑案成為香港首宗國安法案件。案件2021年7月3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唐英傑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共被判處九年監禁。
拘55參與非法初選者
警方國安處在2021年1月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拘捕55名涉組織策劃或參與2020年7月非法“35+初選”的亂港分子,包括非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及多名時任立法會議員、時任教授、時任區議員、大律師等等。被捕者涉嫌意圖串謀通過所謂“35+”計畫操控選舉,以取得立法會大多數議席,從而癱瘓並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府依法履行職能。其中47人已於同年3月1日被律政司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這是至今涉嫌犯罪人數最多的一宗香港國安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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