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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提台灣武器出口法案 揭仲:加快武器運交
http://www.CRNTT.tw   2022-04-10 00:20:51
揭仲分析台灣武器出口法案的意義。(中評社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4月10日電(記者 張嘉文)美國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霍利七日提出“台灣武器出口法案”(Taiwan Weapons Exports Act),要求重新指定台灣為美國出口管理條例的A:5組成員,以加速對台運交關鍵武器。中國國民黨智庫“國政基金會”副研究員揭仲表示,此法案如通過,確實有助於美方加快武器運交台灣的時間。

  揭仲強調,這將使美國行政部門在台海緊張情勢升高,以致有必要緊急對台交運單價較低的彈藥,例如標槍飛彈或刺針飛彈時,讓整個流程減少35天至55天,不必遷就美國國會的會期而更有彈性。

  “台灣武器出口法案”內容包括把台灣重新指定為出口管理條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A:5類別成員,該組成員包括美國盟友與夥伴,如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成員國、日本、澳洲、韓國和印度等國。

  法案內容還包括加快軍售台灣的審核准證程序,去除其他行政障礙,並將美國國會對台灣軍售的審查時間縮短一半。
  
  揭仲指出,美國軍售制度基本上是將軍售對象區分為二類。第一類是“主要盟國”,包括所有的北約成員國與以色列、韓國、日本、澳洲、紐西蘭;當美國軍售主要武器系統給第一類國家時,發價書草案金額超過2500萬美元時才需送國會審查,且國會審查的期限是15天。第二類則為“一般國家”,包括中華民國在內,不僅軍售主要武器系統的發價書草案總額超過1400萬美元時就需通知國會,而國會的審查期限也增加為30天。

  揭仲解釋,若法案通過,將使美國行政部門在台海緊張情勢升高,以致有必要緊急對台交運單價較低的彈藥,例如標槍飛彈或刺針飛彈時,只要想辦法將每筆軍售的價款控制在2500萬美元的範圍內,就能省下20至40天的非正式通知時間與15天的國會審查時間,讓整個流程減少35天至55天,也因為不必遷就美國國會的會期而更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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