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日電/據人民日報評論,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嚴格在法治軌道上依法戰疫,有力維護疫情防控秩序。據統計,截至2022年2月,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疫情案件7047件9377人,不捕1584件2528人;起訴11340件15666人,不訴1437件2393人。
據介紹,從近期檢察機關辦理的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情況看,這些違法犯罪活動涉及多行業、多領域,具體行為呈現不同特點,有的危害後果和情節較為嚴重。特別是在當前國際疫情迅猛發展、國內疫情多點暴發的形勢下,能否嚴格落實機場、邊境口岸等重點區域,環境消殺、物流快遞等重點行業,核酸檢測、封控管理等重點環節的防控措施,直接關係到“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能否實現。在此背景下,仍有一些單位和個人,嚴重違反有關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人為造成疫情傳播嚴重後果或者重大傳播風險,情節十分惡劣。
據悉,3月31日,最高檢發布第十六批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涉及消極、懈怠執行區域疫情防控措施,偽造核酸檢測證明供物流行業使用,偽造核酸檢測報告、破壞進口冷鏈食品管理秩序等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犯罪行為。最高檢第一檢察廳負責人表示,此次典型案例的發布,目的在於指導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涉疫情防控案件,盡快遏制疫情擴散蔓延勢頭,進一步引導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有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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