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5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巡察反饋輔具發放管理不規範的問題,我們細化完善了《殘疾人輔助用具管理髮放制度》,明確入庫手續和領取流程,壓實專人專責,有效提升工作效率。”近日,四川省劍閣縣殘聯康復股股長向縣委巡察組、巡察辦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介紹巡察整改情況。
這是該縣推進巡察“質效評估”,現場開展評估打分的一個縮影。
聚焦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反彈回潮、效果不顯等問題,劍閣縣委制定出台《劍閣縣巡察工作質效綜合評估辦法(試行)》,明確巡察整改日常監督由縣紀委監委負責,黨風政風監督室牽頭,派駐(出)紀檢監察組開展日常監督和整改評估檢查。
具體操作中,縣紀委監委12個派駐部門紀檢監察組、6個片區紀檢組,會同縣委巡察辦、巡察組人員共編為9個組,對十二屆縣委以來91個被巡察黨組織逐條逐項現場核實“量化打分”。
如何“量化打分”確保評估質量?根據《質效評估辦法》,評估組圍繞被巡察黨組織整改什麼、怎麼改、改到什麼程度、達到什麼要求等維度,圍繞整改主體責任落實、整改成效、建章立制、檔案規範等6個方面20項指標製作《質效評分表》,讓評估定性指標量化、抽象任務具體化,一目了然、便於操作。
“在評估中,派駐(出)紀檢監察組緊盯巡察整改問題、任務、責任、時限、措施等要素,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查認識、查責任、查作風,全方位掃描整改單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劍閣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同志表示。
杜絕“一評而過”,強化結果運用,通過系統匯總梳理得分情況,對評分較低的單位,建立《問題銷號台賬》並通報批評,跟蹤督辦再整改,對整改落實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追責問責。整改情況將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考核,同步抄送組織人事部門,發揮評估綜合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