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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法制委員會舉行“促轉會”推動轉型正義與任務移轉”公聽會。(照片:擷取自立法院國會頻道) |
中評社台北3月23日電/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期將屆,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針對“促轉會”舉行“促轉會”推動轉型正義與任務移轉”公聽會。“促轉會”代理主委葉虹靈指控中國國民黨隱匿知青黨部、婦工會祕書處檔案,近期將找國民黨做相關陳述,有隱匿之嫌都要依法作出裁罰。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任期5月將屆滿,行政院預計退場不延任。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道,律師葉慶元批評“促轉會”,跑去政大要求帶走國民黨委託給政大的歷史檔案,國民黨是委請政大把史料給數位化,屆時“促轉會”等單位也都能取得數位史料,“促轉會”連公文都沒出具就急著要帶走,這樣合理嗎?“促轉會”想壟斷歷史真相嗎?只有“促轉會”才有歷史詮釋權嗎?
葉虹靈強調,去政大封存資料都是依法行政,“促轉會”多次命國民黨提出法律規定必須通報的政治檔案,國民黨都說沒有所指名的檔案,後來才知道那些資料都在政大,國民黨有隱匿檔案之嫌;國民黨類似狀況不止一次,“促轉會”向國民黨要求提供知青黨部、婦工會祕書處資料,國民黨都說沒有,日前被他們發現這些檔案都確實存在,近期將找國民黨來做相關陳述,有隱匿之嫌都要依法作出裁罰。
“促轉會”此次修法也將納入“平復行政不法”的目標,對此,國民黨立委陳以信表示,現在要討論行政不法,“促轉會”做這些處分都沒有根據司法判決,“促轉會”自己是不是就走在“行政不法”的界線上?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教授廖義銘也表示,國際上所謂“行政不法”的定義有三項內涵,第一,為實現行政部門特定政策目標,以法律或命令賦予行政人員直接處罰民眾的權利,第二,立法權配合行政權,立法制定法令賦予行政人員處罰人民卻沒給予清楚條件規範跟救濟機制,第三,行政人員處罰人民權利裁量空間甚大,司法權無法有效制衡,容易產生所謂行政不法現象。
廖義銘指出,像是《促轉條例第16條》,規定接受“促轉會”調查者,無正當理由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可以處罰,還可以連續懲罰,如何認定該罰,還有如何認定可以連續處罰,都由促轉機關自己認定,這正是上述所謂“行政不法”,後續若要修法成立常設機關還包含這樣的權力,那就反而是新威權體制之下“行政不法的典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