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4日電/網評:充分發揮國家助學貸款保障作用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歐陽衛民(國家開發銀行行長)
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強發展能力創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條件,需要提升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實施效果,同時結合現實需要,借鑒國際經驗,持續完善國家助學貸款體制機制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不斷促進教育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以教育公平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國家助學貸款,是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教育資助措施。國家開發銀行作為主辦行,多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的指導支持下,推動國家助學貸款實現長足發展。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對於幫助更多家庭經濟困難學子通過教育改變自身命運、實現人生夢想,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國家助學貸款是隨著高等教育普及而誕生的一項金融服務,是開發性金融在民生領域的一次成功實踐。1999年,國家助學貸款設立。2004年,國家開發銀行將開發性金融理念與校園金融有機結合,對國家助學貸款模式進行改革,創新打造“政府主導、教育主辦、開發性金融支持”的新模式,當年在河南發放助學貸款5.2億元。此後,這一模式迅速在全國得到推廣。截至2021年底,國家開發銀行累計發放助學貸款2671億元,支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1621萬人,幫助1082萬寒門學子完成高等教育學業。
給予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貸款支持,對於在求學路上艱辛跋涉的寒門學子意義重大。國家助學貸款生動詮釋了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彰顯了國家不斷促進教育公平的堅定決心。近年來,隨著物價水平的變化和社會生活水平的提高,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也在適時調整,以更好地滿足受助學生需求。2021年9月,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通知》,明確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8000元提高至不超過1.2萬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2萬元提高至不超過1.6萬元。助學貸款使用範圍擴展到日常生活費支出。這樣的及時調整,有助於更好地緩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後顧之憂,幫助他們安心求學、學有所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