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健全覆蓋全民的獨立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張琳建議,應該健全覆蓋全民的獨立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立統一制度標準和管理規範,提高護理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
張琳認為,長期護理保險應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框架中的一個獨立險種,應堅持社會保險互助共濟的原則,個人、單位和政府均應承擔籌資責任,應盡快實現長期護理保險城鎮職工全覆蓋,加快覆蓋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另一方面應建立穩定可持續的基金來源渠道,探索通過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賬戶結構,將個人賬戶中一定比例的資金轉變成長期護理保險基金等方式,減輕醫保基金壓力;制定優惠政策,吸引社會資金,鼓勵社會組織的廣泛參與,拓展籌資渠道,提升長護險服務能力。
張琳建議,在前期各試點城市保障範圍、相關標準及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形成全國統一的評估標準體系,優化失能等級評定、護理需求評估、護理保障項目等方面的標準,按失能程度或護理等級進行支付。不論是機構養老或家庭養老,同等失能程度或護理等級實行統一支付標準;其次,應該建立國家層面的基本護理保障清單。各地區可根據資金籌集情況,按照可持續發展、保基本的要求來確定當地的保障清單,並堅持以生活照料保障為主。最後,需要建立全國統一的待遇支付政策框架體系。 在支付範圍上,根據長期護理保險的保障範圍制定統一基礎支付範圍,釐清不同制度支付邊界。在支付形式上,應以服務給付為主,現金給付為輔,在支付標準上,適度向居家和社區傾斜,引導保障對象優先利用居家和社區護理服務。同時規定個人支付比例,體現社會保險的個人責任。
在提高護理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方面,張琳建議深入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規範護理服務價格標準,加快薪酬制度改革,引導和鼓勵更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護理服務。在失能評估、業務經辦、照護服務等方面提供大量就業崗位,吸收城鎮化就業人員和產業結構調整中再就業人員,加強對護理人員的培訓,每年培訓每年考核使之成為專業技術人員。
此外,張琳還建議完善不同部門涉老資金政策銜接,發揮商業保險公司優勢,建立稅收優惠性長期護理保險,加快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統,建立獨立運行的長期護理保險信息管理系統。
來源:經濟觀察網 作者: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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