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日電/日前,《上海市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方案》(簡稱“上海方案”)印發。“上海方案”規定了七個方面、二十六條具體落實舉措,包括將適時針對科創板註冊制中各類違法行為開展專項執法行動,針對投行業務領域開展重點執法等。
依法嚴厲打擊證券違法活動,是維護資本市場秩序、有效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的重要保障。加快建設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進一步深化資本市場改革,需要各方齊心協力。“上海方案”的出爐,無疑為此添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和對外開放的窗口,上海市場要素齊全,匯集了上交所、上期所、中金所等全國性重要要素市場。上海證監局數據顯示,2021年上海新增上市公司50家,上市公司總數達到390家,位居全國第五;上海地區證券交易額突破283萬億元,創歷史新高;機構呈現高質量發展態勢,有證券公司31家、期貨公司35家、基金管理公司6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4529家,數量穩居全國首位。由此,筆者認為,此次上海發聲“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在維護上海資本市場秩序的同時,也會起到積極的“示範作用”。
“上海方案”提出,在健全證券民事賠償制度方面深化探索,加強證券監管部門與司法機關在證券民事賠償訴訟中的協作,探索證券民事公益訴訟制度,開展證券行業仲裁制度試點。
根據上海證監局黨委書記、局長兼上海稽查局局長程合紅介紹,上海證監局在證券監管工作中加強與立法、司法的銜接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其中一項工作是加強證券行政執法案件辦理與證券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案件司法處理工作的銜接配合,加大與司法機關對重大案件的協同聯動力度。
上海地區的這些經驗,對於深化資本市場改革,推進市場法治化建設,維護市場“三公”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證券日報 作者:擇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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