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家教、正家風,不僅是道德規範,也是紀法要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黨員領導幹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對於家教不嚴、家風不正造成的貪腐問題,堅決懲治震懾。2021年,國家能源集團紀檢監察組把領導幹部及其親屬、特定關係人違規經商辦企業相關問題線索作為審查調查重點,嚴肅查處了寧夏電力有限公司原二級業務總監龐希順之子利用其影響力違規與供應商合夥辦企業案,國能電力工程公司二級業務總監王某妹夫利用其影響力在集團公司系統內從事經濟活動案等一批案件。
加強制度剛性約束,強化日常監督。為有效規避黨員領導幹部家庭成員之間相互“配合”謀私利,各地探索出台任職回避規定和禁業清單,嚴格防範“近親繁殖”貪污腐敗。山東省榮成市紀委監委圍繞規範政法幹警配偶及親屬經商辦企業行為,制定下發《規範政法幹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參股借貸行為等的工作規程》等規定,進一步明確違規經商辦企業、參股借貸及從事營利活動的基本情形,規範相關人員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核查備案流程,嚴格制度約束。中國建築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協助黨組印發關於禁止與管理人員親屬所辦企業發生業務往來的管理規定,建立了包含118家企業的“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切實防範和糾正關聯交易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