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協同工作機制、創新項目實施機制
為了充分發揮科技對冬奧會辦賽、參賽、觀賽支撐保障作用,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組織協調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科技冬奧工作。
“一是建立協同工作機制。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成立了科技冬奧領導小組和以清華大學範維澄院士為組長的專家委員會,與國家體育總局簽訂了‘科體協同’協議,建立協同工作機制。”祝學華表示,二是創新項目實施機制。科技部會同北京冬奧組委、體育總局等用戶部門和北京市、河北省等屬地單位,按照“三個共同”的原則,即:共同凝練科技需求,共同設計研發任務,共同組織項目實施,保障“科技冬奧”重點任務可落地、可實施、能應用。同時,創新項目形成實施機制。
“三是推動研發應用相結合。實施項目群管理機制,圍繞任務目標和重點問題,加強同類項目的集成和信息共享。建立定期工作推進機制,組織項目承擔單位與用戶單位定期召開調度會,及時研究解決項目實施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利用測試賽推動項目技術成果集成應用、測試和全面展示。”祝學華介紹,四是加強賽時指揮調度。科技冬奧領導小組成立了賽時臨時工作專班,全面跟蹤科技冬奧技術成果在賽時應用情況,確保各項新技術在冬奧會實際舉辦中用得上、用得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