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推行DRG後,對醫療機構來說,原來靠量增收和擴張床位規模的時代結束了,將倒逼醫院進行提質控費增效。醫保部門在考核醫療機構服務質量的基礎上,明確結餘留用政策,合理超支分擔。因此醫療機構將更關注藥品、耗材等成本管控,壓縮治療中的水分,實行更高效的管理模式。在這一過程中,患者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醫療支出。
新支付方式可實現三方互利共贏
按照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設計的理想模式,醫保基金、醫院、患者三方應該實現共贏。
對醫保來說,DRG/DIP付費更加科學、更加規範,更能優化醫療服務。可以用有限的醫保基金為參保人購買更高質量的服務,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
對醫院和醫生來說,新支付方式將激勵醫院和醫生自覺主動地規範醫療服務,控制成本,減少資源浪費。另一方面還會引導醫療機構提高疾病診治能力,用高質量的服務和技術水平吸引患者來院就醫。
對參保患者來說,醫院控制成本後,對應的收費項目變少了,患者看病就醫花費少了,個人負擔也就減輕了。
現實中,理想模式能否實現?在新支付方式正式落地前,2019年以來,國家醫保局先後啟動了30個城市的DRG付費試點和71個城市的DIP付費試點。
湖北武漢是第一批DRG試點城市之一,全市所有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均被納入試點。2021年1—10月,在全市病例組合數基本持平的情況下,住院次均費用從1月的14992元降至10月的13712元,次均費用降低9%。醫療機構的收支結構調整初顯,常見病、多發病收治比例明顯降低。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餘由負轉正,扭轉了連續7年當年出現缺口的趨勢,基金支出風險得到初步化解。
在貴州六盤水,DRG付費改革後,2021年,住院醫療總費用增速較2019年下降2.51%,全市醫保支付住院費用增長率較2019年下降8.87%;2021年底,城鄉居民住院次均費用由6725.07元下降到6385.09元,同比下降5%;城鎮職工住院次均費用由10572.79元下降到8342.34元,同比下降21.09%;平均住院天數由9.99天下降到9.21天,同比下降7.8%。
國家醫療保障研究院副院長、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副會長應亞珍認為:“實施DRG/DIP付費將有效改變長期以來醫保被動買單、醫院粗放發展、患者看病負擔重的弊端,對三方來說,是一場互利共贏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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