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推動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廠網一體化”。加快建設完善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建制鎮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加大污水管網排查力度,推動老舊管網修復更新。
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能力——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點,完善分類運輸系統。城市建成區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超過300噸地區加快建設垃圾焚燒處理設施。
持續推進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推進工業園區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設施建設,提升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加強建築垃圾精細化分類及資源化利用,規範建築垃圾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行為。健全區域性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推進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報廢機動車等廢棄物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開展100個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示範。
強化提升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全面摸排各類危險廢物產生量、地域分布及利用處置能力現狀,科學布局建設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的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加強特殊類別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因地制宜建設一批處置能力強、技術水平高的區域性集中處置基地。建設國家和6個區域性危險廢物風險防控技術中心、20個區域性特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
提升建設運營市場化水平
《指導意見》提出,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將堅持市場導向,要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形成權責明確、制約有效、管理專業的市場化運行機制。
積極營造規範開放市場環境。《指導意見》明確,將鼓勵技術能力強、運營管理水平高、信譽度良好、有社會責任感的市場主體公平進入環境基礎設施領域,吸引各類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設和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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