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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界:不能以學術自由之名危害國安
http://www.CRNTT.tw   2022-02-08 14:36:01
於2016年至2020年度獲研資局批出研究經費的“港獨”學者方志恒,在大專學界“獨”名遠播。(圖片來源:大公報)
  中評社北京2月8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大公報》昨日起揭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過去胡亂批出學術研究經費,用公帑資助“港獨”分子,有關報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多名教育界人士認為,教資會應當檢討現有的基金申請指引,把有否違反國安法等法律條文納入評判標準,同時對於用學術來包裝宣傳“港獨”的所謂“學者”,當局應加以注視,並對有關違法行為嚴肅跟進。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教聯會會長黃均瑜強調,任何人都不能以學術自由之名危害國家安全,教資會應當結合國安法等法律條文,制定審批撥款的參考標準,避免公帑被亂港勢力利用。若有學者拿到教資會的基金資助後進行一些違反法律,甚至鼓吹“港獨”的研究,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立會應積極履行職能

  教聯會副主席、選委會界別立法會議員鄧飛指出,教資會被爆出使用公帑資助“港獨”,反映出其運作模式需要檢討。他認為,教資會應邀請更多本地學者加入審查基金申請,而非一味崇尚歐美標準,吸納一些對香港的情況完全不了解的外國學者;在撥款方面,教資會應當對其資助項目進行審查,並把項目有否涉及“港獨”議題,或詆毀“一國兩制”等納入審查標準;另外,立法會亦應該在處理撥款審批時積極履行職能,令公帑用得其所。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朱國強表示,特區政府應查清楚教資會轄下研資局審批的人文社科項目申請是否合法,總結2016年被審計署批賬目混亂的經驗,幫助教資會改革,建立更完善、合理、有效的審批制度,包括重新規劃研究內容、審批機構、審批人員等。而至於個別用學術來包裝政治宣傳手段的“港獨”學者,教育局、國安公署等有關部門都應引起重視,跟進此類違法行為,不讓政治影響學術界。

  不應由外國學者審批

  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表示,教資會讓外國學者審批研究項目不是合理的方式,研究香港的論題,應該由本地學者審批,外國學者不完全了解本地情況。而那些本身有強烈政治立場的學者,對國家、特區政府有強烈的不滿和抗拒,甚至參與暴亂,他們利用學術身份發表的研究數據是不客觀的,研究結果也具有輿論導向性,失去研究意義。教資會應該對這些攻擊國家的所謂“學者”有所防範。

  教評會主席何漢權認為,國安法出台後,教資會在處理研究基金申請時,應當將該項目是否涉嫌違反國安法作為一項評判標準,避免學術界被“港獨”分子侵蝕,進而影響全港學術研究的聲望。他還表示,香港高等教育界的部分學科慣常引用西方觀點,希望教資會能夠重視本地人才,讓他們參與更多基金申請的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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