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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六成以上高速路服務區能快充
http://www.CRNTT.tw   2022-02-02 11:50:25
  中評社北京2月2日電/據中國經濟網消息,2021年國內綠色消費蓬勃發展,以汽車為例,新能源汽車銷量達到352.1萬輛,比上年增長1.6倍,每賣出8輛新車就有一輛是新能源汽車。驅動新能源汽車進一步發展的關鍵所在就是充電設施的不斷完善。可以說,充電樁最遠裝到哪裡,新能源車就能最遠跑到哪裡。

  中國公共充電樁達到81萬個:

  1月2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出了《關於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意見要求,鼓勵停車充電一體化等模式創新,實現停車和充電數據信息互聯互通,落實充電車輛停車優惠等惠民措施。新建居住社區要確保固定車位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

  目前,中國公共充電樁達到81萬個,其中,廣東、上海等排名前十地區的公共充電樁規模占比超過70%,而縣城、鄉鎮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不足。中國高速公路充電樁1.38萬個,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魯、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尚未實現全覆蓋。國內汽車充電仍存在居住社區建樁難、公共充電設施發展不均衡、用戶充電體驗有待提升、行業質量與安全監管體系有待完善等突出問題。

  按照要求,到“十四五”末,中國電動汽車充電保障要形成適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能夠滿足超過20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居住社區鼓勵“臨近車位共享”:

  按照意見,居住社區管理單位應積極配合用戶安裝充電設施並提供必要協助。業主委員會應結合自身實際,明確物業服務區域內充電設施建設的具體流程。

  對既有居住社區,要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行動,因地制宜推進。具備安裝條件的,居住社區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機制。新建居住社區要確保固定車位100% 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預留安裝條件時需將管線和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車位以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要。

  意見還要求創新居住社區充電服務商業模式。鼓勵充電運營企業或居住社區管理單位接受業主委托,開展居住社區充電設施“統建統營”,統一提供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與維護等有償服務,提高充電設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綠電消費比例。鼓勵“臨近車位共享”“多車一樁”等新模式。

  加快實現充電站“縣縣全覆蓋”:

  按照要求,各地要優先利用存量停車場等土地資源,以新增土地供應方式建設的公共充電場站,應加強論證。

  進一步優化中心城區公共充電網絡布局,加大外圍城區公共充電設施建設力度,因地制宜布局換電站,提升公共充電服務保障能力。充分考慮公交、出租、物流等專用車充電需求,結合停車場站等建設專用充電站。鼓勵充電運營企業通過新建、改建、擴容、遷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樁占比。

  電動車不敢遠離大城市,就是因為鄉下充電難。所以意見提出,還要加快補齊縣城、鄉鎮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加快實現電動汽車充電站“縣縣全覆蓋”、充電樁“鄉鄉全覆蓋”。優先在企事業單位、商業建築、交通樞紐、公共停車場等場所配置公共充電設施。

  快充站納入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套:

  電動車過節跑長途,最怕就是堵在服務區排隊等充電。對此,意見要求,加快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網絡分階段覆蓋方案。明確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設標準規範,將快充站納入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套基礎設施範圍,加強高速公路快充站項目立項與驗收環節管理,做好建設用地和配套電源保障工作。力爭到2025年,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覆蓋率不低於80%,其他地區不低於60%。

  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業園區等內部停車場加快配建相應比例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滿足公務用車和職工私家車充電需要並鼓勵對外開放使用。

  此外,意見也強調探索單位和園區內部充電設施開展“光儲充放”一體化試點應用。加快開展智能有序充電示範小區建設,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電樁建設比例。


  自動無人充電成發展路徑: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意見考慮的問題更加細致,比如再次強調了充換電問題、停車充電負擔問題等。

  比如在充換電方面,意見要求加快大功率充電標準制定與推廣應用,加強跨行業協作,推動產業各方協同升級。推進無線充電、自動無人充電等新技術研發。推動主要應用領域形成統一的換電標準,提升換電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與經濟性。完善新能源汽車電池和充電設施之間的數據交互標準。

  停車要交錢,充電又要交錢,對不同公司就得下載不同應用,交錢還得分別交,加起來綜合成本較高,增加了許多車主的麻煩與負擔。所以這次意見也指出,要加快推進充電運營企業平台互聯互通,實現信息共享與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結算,提升充電便利性和用戶體驗。鼓勵停車充電一體化等模式創新,實現停車和充電數據信息互聯互通,落實充電車輛停車優惠等惠民措施。

  長期占用停車場卻不能充電的充電樁,還會給遠道而來的充電車輛以誤導,對此,意見也做了要求。推動建立充電設備產品質量認證運營商采信制度。建立“僵屍企業”和“僵屍樁”退出機制,支持優勢企業兼並重組、做大做強。

  此外,意見也鼓勵停車場與充電運營企業創新技術與管理措施,引導燃油汽車與新能源汽車分區停放,維護良好充電秩序。

  意見還提出了,要加快建立國家、省、市三級監管平台體系。擴大監管平台覆蓋城市範圍,逐步建成縱向貫通、橫向協同的國家、省、市三級充電設施監管平台體系,完善數據服務、安全監管、運行分析等功能,推進跨平台安全預警信息交換共享。鼓勵地方建立與服務質量掛鈎的運營補貼標準,進一步向優質場站傾斜。這些對於電動車充電的安全保障和長遠信心都是非常重要的。(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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