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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駕醉駕常敲警鐘
http://www.CRNTT.tw   2022-01-24 11:12:21
  中評社北京1月24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近日,浙江省紀委監委通報6起黨員領導幹部酒駕醉駕問題。這些被通報的黨員幹部,有的身為公安機關高級警長卻知法違法執法犯法;有的在醉駕後已經造成一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情況下,繼續駕車行駛上路,再次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這些人在受到法律懲處的同時也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嚴肅查處並點名道姓通報曝光,表明了嚴懲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的鮮明態度,也在年關之際再次敲響了警鐘。

  酒駕醉駕,害人害己。浙江此次通報的6起案例,均發生在晚上或凌晨,他們自認為夜深人靜“神不知鬼不覺”,便滋生了懈怠和放縱。這反映出少數黨員幹部紀律意識不強、紀法觀念淡薄,有的對酒駕醉駕行為危害性認識不夠,有的明知酒駕醉駕違紀違法仍以身試法,還有的存在“地方小、人情熟,不怕被抓”的特權思想。事實證明,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身份不是護身符,倘若酒駕醉駕,不僅不會被“照顧”,反而會付出沉重代價。

  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理應在遵紀守法等方面發揮帶頭示範作用,堅決抵制酒駕醉駕行為。201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酒駕行為作出嚴厲的處罰規定,而同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明確將醉駕定性為危險駕駛罪,屬於故意犯罪。2018年3月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為監察機關嚴肅查處公職人員酒駕醉駕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也對包括酒駕醉駕在內的黨員幹部違反法律行為作出了更加嚴格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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