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公權者當有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民心,戒慎恐懼,謙卑自牧。對於有爭議的表達,對刺耳的批評,公權機關不能第一反應就是“罰不罰”“抓不抓”,而應是:這個話“對不對”?老百姓的怨氣打哪裡來?“糙話”背後有沒有不糙的道理?
尤其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期間,執法需要雷厲風行、果斷處置,但也要防止反應過度,把民間正常的意見反饋、爭議乃至科普當成謠言、尋釁滋事來處罰。
這次,彬州警方能積極傾聽網友的呼聲,主動認錯改正,向當事人賠禮道歉,並承諾啟動問責程序,這體現了人民警察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
但需要提醒的是,問責不是應對輿論的公關技術,而是人民公安的人民性的本質要求: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問責就得真問責,做到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問責一個、教育一片,積極消除這起“科普被當成謠言”的案件的負面影響,不能不疼不癢,雨過地皮濕,更不能是“緩兵之計”,成半拉子工程。唯有如此,才能跳出“問責不斷、錯誤常犯”的怪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