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機制方面。鼓勵產業轉出地和承接地建立產值、收益、用地等指標分享機制和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優化證照登記、海關監管、信息對接等政務服務。舉辦產業轉移對接活動,開展產業轉移典型合作模式遴選。
政策環境方面。適時修訂產業發展與轉移指導目錄等指導性政策,細化轉移方向。引導金融機構創新支持產業轉移合作的金融產品,研究支持地方在風險可控和堅持市場化前提下,設立產業轉移基金。
工信部表示,接下來,將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形成橫向協同、縱向聯動的工作機制,按照《意見》明確的各項任務,細化重點任務分工,逐項抓好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