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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勵“鄉村CEO”實現更大作為
http://www.CRNTT.tw   2021-12-04 08:56:42
  中評社北京12月4日電/《廣東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草案)》日前提交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草案聚焦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圍繞產業發展、鄉村建設、城鄉融合、共同富裕等方面,為促進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人才支撐方面,引人關注的一條,是擬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根據實際需要聘用職業經理人並提供相應的福利待遇,被認為是撬動農村集體經濟轉型發展的有力舉措。

  鄉村振興,關鍵在人,需要方方面面愛農村、愛農業、愛農民的人才。著力破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人才瓶頸制約,近年來從中央到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有針對性舉措。比如,加大對農民的專業技能培訓,通過強化農村科技特派員制度,以科技助農帶動農村產業高質量發展;通過選派金融助理,破解農民創業和農村產業壯大的“資金難”;通過改革職稱評聘制度、加大評獎評優傾斜力度,引導教育、醫療衛生等方面專業人才向鄉村流動等,鼓舞各方面人才走向鄉村振興的廣闊天地。從地方立法角度,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聘用職業經理人提供政策支持,將有助於彌補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管理短板,為其規範化、專業化運作提供重要支撐。

  發展新型農業,推動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迫切需要懂農業、懂管理、懂市場的複合型專業人才。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強農村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其中一個重要方面是扶持培養一批農業職業經理人、經紀人、鄉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遺傳承人等。2019年4月,國家人社部等三部門聯合發布新一批13個新職業,“農業經理人”作為同批次唯一農業領域職業入選,充分體現了這一職業的重要性。

  透過近年各地實踐,農業職業經理人因為擁有豐富專業的經營管理經驗,善於打通從田間地頭到市場終端的通道,善於整合資源、發展品牌,在帶來技術、資金等要素配置巨大變革的同時,為解決傳統農業困境、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農村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新路徑,被形象地稱為“鄉村CEO”。同時,也存在社會整體認知上對農村職業經理人價值認識有限、激勵和約束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等現實問題。有調查研究指出,未能為農業職業經理人作用的發揮做好相應的保障,是農業職業經理人成長的困境之一。

  通過地方立法,給農村職業經理人獲得相應福利待遇以合法性支持,無疑有助於減少他們的後顧之憂,更好地發揮專業人才作用。還要看到,農業職業經理人仍然是一個新興的職業。更好發揮農業職業經理人作用,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相關考核體系、強化各方利益協同機制、增進農戶對職業經理人的信任與認同等,激勵他們扎根農村大地,創造更大價值。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張東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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