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還找了明年應調整稅基的13縣市討論稅基中標準單價和地段率。財政部解釋,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自當年7月1日自次年6月30日,所以各縣市應6月30日前完成評定、公告,為掌握各縣市評定狀況,財政部也要求各縣市稽徵機關每半個月回報進度及評定的內容。
彰化縣自1984年實施房屋稅起,從未調過房屋標準單價,財政部表示,金門縣今年也已經調整房屋標準單價50%,這次開會也給彰化縣“壓力”,籲其適當調整房屋稅基,避免老是“吊車尾”。
至於,非自住住宅稅率1.5%到3.6%上下限是否調整,財政部也已發函詢問各地方政府的意見,關切的內容包含稅基,以及非自住住宅稅率上下限、自住房屋與公益出租稅率調整等。財政部表示,應立法院財委會要求,所蒐集的意見將整理後,在3個月內提交給立法院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