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從修憲內容看,最後提出六項,可惜,這六項都不是“國人”最關心或最引起“國人”興趣的議題。其中還包括一個完全不該列入的議題,那就是,“調整第十六任總統、副總統任期”,不知道是誰提出來的,可笑至極。因為總統和立委選舉硬要同一個時間舉行,造成所謂“憲政空窗期”太長的問題,因此要縮短總統、副總統任期”,這可以說是“削頭適冠條款”,其思維邏輯和廢除“公投綁大選”如出一轍,荒謬至極。也可以反證此次修憲真的是準備不足,太潦草了。
第三,從朝野關係看,因為年底四項公投求勝心切,兩大黨目前已翻臉成仇,而當在野黨擁有修憲的否決權時,修憲的大戲是要怎樣唱下去?可想而知。民進黨是有豐富憲改經驗的政黨,照理說不應該會走到這一步,如果修憲一開始就是玩真的。1996-1997李登輝時代的國民黨一黨獨大,為了修憲,還是要對當時的小黨--民進黨--客客氣氣,兩黨合作才可能成功修憲。這些寶貴的修憲經驗看來完全沒傳承給蔡英文總統。
如此一來,進一步的問題就是,如果不是玩真的,那為什麼府、院、黨、立院黨團要勞師動眾,分成三組煞有其事研議,並昭告天下2022要舉行修憲公投,落人話柄?羊肉沒吃到,惹得一身腥,真是何苦來哉!執政,看來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