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7日電/據央視新聞客戶端報道,為健全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完善全國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民政部日前就《老年人能力評估規範》國家標準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是發展長期照護服務的重要基礎工具,對確定老年人能力狀況,根據失能等級科學制定個性化照護服務方案,精准發放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提高養老服務供給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義。2013年,民政部頒布了《老年人能力評估》行業標準,《老年人能力評估規範》在原《老年人能力評估》行業標準基礎上對評估指標、等級劃分方法等方面均作出調整:一是對原有的4個一級指標名稱進行調整,二級指標數從原來的22個,增加到25個,具體包括自理功能、運動功能、認知與心理功能、感知覺與社會參與四個維度25個條目,其中自理功能包括8個二級指標、運動功能包括4個二級指標、認知與心理功能包括8個二級指標、感知覺與社會參與包括5個二級指標。二是計分方法由原來的四個一級指標分別計分,進行分量表的等級劃分,再使用綜合評價技術,進行總量表的等級劃分,修改為分別進行二級指標的計分,加和各個一級指標總分,再加和總分,計分方法簡化,便於操作者掌握使用。三是等級劃分由原來的分量表綜合評價技術得出等級,修改為總分直接進行等級劃分的模型,便於使用者對等級劃分的理解和使用。《老年人能力評估規範》評估內容更為全面,條目評分更為細致。特別是在精准刻畫認知功能方面更為完整和科學,可以為認知功能障礙老年人提供功能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