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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先進個人李見明
http://www.CRNTT.tw   2021-10-23 10:13:45
 

  “蘇氏兄弟案時間跨度長,牽涉人員廣,群眾反映強烈,加之又是內江首例黑社會性質犯罪案,我們缺乏相應的辦案經驗,調查工作異常艱難。”回想起剛接觸該案的情景,李見明說,“為找准案件突破口,我們兵分多路,多次深入黑社會性質組織內部了解其經營特點,經過反覆會商研判,最終確定以蘇成承包經營的紅聯村棄土場為重點開展調查。”

  專案組緊緊圍繞棄土場的承包、經營、監管等各個環節抽絲剝繭、層層推進,隨著調查的深入,時任白馬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姚理,時任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武裝部長陳軍波,時任鎮城管辦主任劉俊祥等三名黑惡勢力“保護傘”浮出了水面。專案組立即對三人採取留置措施,並查實了三人為蘇氏兄弟黑社會性質組織發放聯合執法證、為其不法經營“保駕護航”並從中非法謀取利益的一系列違紀違法行為。

  打掉了“保護傘”,失去了靠山,蘇氏兄弟的心理防線被攻破,他們放棄對抗,很快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蘇氏兄弟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的告破,是內江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聯合辦案、共同打擊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的典型範例。

  不久後,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法院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9罪,判處蘇成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姚理、陳軍波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劉俊祥受到開除公職處分,此三人經法院審理後均被判處有期徒刑。

  “只要我們抓准問題的關鍵,讓現有證據構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的矛盾得以合理排除,就可以認定犯罪事實。”談及“零口供”辦案,李見明已頗有心得。

  幹部群眾同心打掉“保護傘”

  李見明在辦理陳宏黑社會性質組織案——“10·16”專案時,也同樣面臨著“零口供”定案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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