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圖片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10月19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為推進“四項監督”統籌銜接,實化細化優化協同措施,實現監督貫通融合、有效覆蓋,近日,吉林省紀委監委制定印發《吉林省紀委監委推進“四項監督”統籌銜接辦法(試行)》,在方向、理念、方式和措施上,把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起來,推動思想、力量、業務、手段和組織貫通。
《辦法》包含工作內容、工作保障等四部分17條,并將吉林省紀委監委實踐總結的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部門“1+1”機制、監督檢查部門和派駐機構“1+N”機制、巡視機構和相關部門(單位)“1+X”機制和“4+2+Z”聯動模式納入其中,形成紀檢監察監督體系。
查辦吉林省農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袁維森嚴重違紀違法案,就是《辦法》中“1+1”機制的具體實踐。負責聯系吉林省屬國有企業的第四監督檢查室與第十三審查調查室搭配編組、協同作戰,同步開展以案促改。專案組實行“一案雙談”,既查案件,也談問題,既打通了審查調查與以案促改的內在聯系,也讓以案促改成為監督的有力抓手。在案件查辦中,同時運用了“1+N”工作機制。專案組與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集團黨委和紀委對接,全面了解企業經營發展、班子建設和日常監管等情況,貫通紀律監督、監察監督和派駐監督,深化“室”與“組”的協同聯動。
《辦法》還包含了“1+X”工作機制,吉林省委巡視機構加強與吉林省紀委監委相關部門和派駐(派出)機構的有效銜接,與其他職能部門的協調協作,拓寬與人大、政協、群衆、輿論監督的協同配合,圍繞發揮巡視綜合監督平台功能,實現與相關監督主體全方位、全鏈條、全過程協同協作。與此同時,在吉林省紀委監委機關內部,建立“4+2+Z”聯動模式,由信訪、黨風政風監督、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理4個統籌部門牽頭,驅動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2個業務“主軸”高效運轉,各綜合部門提供謀劃、支撑和保障,形成一體貫通、協同高效的部門間協作模式。
吉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積極踐行《辦法》,并結合實際創新深化,促進“四項監督”融合。吉林市紀委監委結合查辦留置案件工作實際,研究謀劃“四同六雙十二步”工作法,制定《查辦留置案件同步開展以案促改工作辦法(試行)》;四平市紀委監委以圖表化方式,將監督流程有機嵌入工作機制、工作手册中;延邊州紀委監委深化“1+N”機制,對26個派駐(派出)機構開展專題調研監督。<nextpage>
吉林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吉林省紀委監委將加強對統籌銜接情況進行工作考核,打通堵點、連接斷點、消除盲點,推動“四項監督”上下貫通、左右協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