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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於被圍獵、相互勾結,中紀報:防範領導幹部被利益集團綁架(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
中評社北京9月25日電/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9月23日,雲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陳昌被“雙開”,通報指出其“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9月13日,浙江省杭州市政府辦公廳一級巡視員何美華被“雙開”,通報指出其“‘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之前,海南省儋州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易向陽被“雙開”,通報指出其“面對‘溫水煮青蛙式’的‘圍獵’,抵擋不住誘惑,蛻化變質”……近期,紀檢監察機關連續通報典型案例,釋放嚴防領導幹部被利益集團“圍獵”綁架的強烈信號。
當前,腐蝕和反腐蝕鬥爭依然嚴峻複雜,高壓態勢和頂風作案並存,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傳統腐敗和新型腐敗交織,風險挑戰和腐敗問題關聯。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堅決防止黨內形成利益集團,堅決防範各種利益集團‘圍獵’和綁架領導幹部。”《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指出,“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帶頭加強黨性修養,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堅決防範被利益集團‘圍獵’”。
利益集團不擇手段“圍獵”領導幹部,是腐敗增量仍有發生的重要原因
今年1月,原內蒙古銀監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宋建基被公布開除黨籍,紀檢監察機關的通報措辭極為嚴厲,直指其“利用監管職權謀取私利,與不法利益集團相互勾結、捆綁利益,甘當‘內鬼’”。
此後披露的案情顯示,在不法金融集團有組織、有預謀、分層級的拉攏腐蝕下,原內蒙古銀監局領導班子集體淪陷,毫無忌憚收受、索要股權、房產、現金和各種貴重物品,共計折合人民幣7億餘元。時任包商銀行董事長李鎮西在多個場合表示:“領導,我們跟隨你,你給我們撐住腰,我們在前面衝,等老了我們一塊玩。”意思是,雙方結成利益共同體,包商銀行“搞好了”,銀監局領導也會有回報。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決查處政治腐敗和經濟腐敗通過利益輸送相互交織問題。在已查處的一些腐敗案例中,往往是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互交織,大搞權錢交易、利益輸送。有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為了個人仕途升遷搞利益輸送;有的民營企業主在掌握經濟權力後,謀求政治上的權力,“圍獵”腐蝕黨員領導幹部,搞權錢交易,形成利益集團。一些領導幹部被不法分子“圍獵”,成為不法分子的“獵物”,又同不法分子結成利益集團,最終形成惡性循環。
利益集團不擇手段“圍獵”領導幹部,是反腐敗鬥爭面臨的嚴峻挑戰,是當前腐敗增量仍有發生的重要原因。大量案例表明,在複雜的外部條件下,針對領導幹部無所不用其極的“圍獵”,是造成一些人被拖下水、在違紀違法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的直接原因。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認為,分析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無論是總體數量、行政級別、案件情節,還是涉及領域、社會影響,無不凸顯利益集團“圍獵”領導幹部問題之突出。如果任由這種現象發展,勢必動搖黨的執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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