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港澳專章裡支持香港的部分,我形容是一個“4+4”的中心。這次十四五規劃是一如既往支持香港繼續鞏固和提升四個傳統有優勢的中心,包括國際金融中心、國際商貿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和亞太區的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這些都是我們的強項,大家都耳熟能詳;但首次再給我們另外四個中心,亦支持香港可以發展的,一個是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一個是國際航空樞紐、一個是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第四個是亞太區的知識產權貿易中心。這些以前是未出現過,它們的來源就是我剛才所說,是我們由2019年開始的調研,我們認為在這幾個環節、範疇,我們都有能力。但有能力都要別人相信,所以我可以特別說明,在這四個新中心裡,中央最放心或最願意,一早就說“可以,這個給你”的,就是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因為從來中央的科技官員,包括國家科技部、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協,都認為香港在科技的基礎研究,林(群聲)教授一定知道,basic research,基礎研究是特別強。在2017年,我上任不久,當時香港有20多位兩院院士,即中科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聯名簽了一封信給國家主席習近平,就是告訴他其實我們都是很本事的,我們的基礎研究做得很好,我們都很愛國、可以貢獻國家,李焯芬教授都是這樣說。但在該封信裡其實是請求國家是否可以考慮把國家級一些由中央給予科研的撥款向香港的科學家開放,因為我們是“一國”,在“一國”之內不能夠把我們當外人,是否可以向我們開放。據我所知,習主席是親自審批那封信,亦有一段說話,而這段說話後來我們也把它放在我們推廣香港創新科技發展那本書裡。習主席都是認為香港的科學家是愛國愛港,亦有在基礎研究中的相對優勢;但這個相對優勢如果不繼續發展的話就會失去,因為這並不是絕對的優勢,所以在不久後,中央一些科研基金就向香港的科研機構開放。我估計到現時為止,大概取得了一、兩億元這類科研撥款來香港讓我們應用,這在當時亦稱為科研基金“過河”,不再受制於一條深圳河,可以“過河”讓香港科學家都能應用在香港自己認為可以發展的科研項目上。
有了這“4+4”的中心,它並不會自動發展,需要我們賦予它很多動力,所以這就回到我剛才所說,特區政府是責無旁貸,要為推動每一個中心提出一些具體的政策方向和具體措施,有需要時是可以再向中央就著一些具體政策再取得支持。我已經公開說過這八個中心裡,我已經交了六個中心的策略性文件,另外兩個因為內容太豐富,所以需要再長些時間,這就是創新科技和文化藝術這兩個範疇,需要再研究。在每一個策略性文件裡,都離不開會有一些要求中央給予我們的支持,譬如香港要發展為國際航空樞紐。大家要留意,十二五規劃、十三五規劃都說會支持香港建設一個國際航運中心,為什麼現在又要一個航空樞紐?這亦突顯中央對我們的信任和支持。航運當然是海陸空的,亦包括我們的葵湧貨櫃碼頭、機場,但當時我們向中央說,我們覺得並不是這樣,我們的機場是重要很多,潛力亦大很多。無可置疑的是,在海運方面,如果純粹以貨櫃箱來計算是下跌的,我們曾經在十多年前是世界第一,去年可能是世界第八或第九,因為附近的競爭力太厲害,深圳的鹽田、蛇口,以至廣州的南沙,更不用說上海,甚至是我故鄉的寧波舟山的港口,現在都追上來。但在航空方面,香港真的有優勢,因為我們有地理的優勢,我們是一個樞紐;我們亦有管理的優勢,香港國際機場的管理水平是非常之高;我們有培訓人才的優勢,今日的國際機場已經有一間航空學院正在培訓,不單只是培訓本地和內地的機場管理人員,來自“一帶一路”地方的機場管理人員都會被派來香港接受培訓。要繼續發展這個國際航空樞紐,尤其是三跑---大家有留意新聞的話,三跑的鋪設工程在本星期已經完成,2022年將會啟用第三條跑道,2024年整個三跑系統,即新的客運大樓也會投入服務,亦一定需要有中央支持。譬如在去年11月,中央為了發展香港作為航空樞紐,支持香港機場管理局入股珠海機場。契機來自於港珠澳大橋,如果沒有港珠澳大橋,香港國際機場往珠海是四小時車程,有了港珠澳大橋後是一小時左右。兩個機場是可以聯手把餅做大,因為珠海機場是內地一個內陸機場,香港國際機場是一個國際機場。你可以想像,如果我們能夠擴大珠海機場在內地的航空網絡,將很多在北部、西部的客人接來珠海機場,經過特別管道、港珠澳大橋,到達香港國際機場,然後利用香港國際機場的網絡前往全世界,這就是一個國際航空樞紐的基礎,這些都需要中央的支持。
作為特首,到了某個位置,要為香港爭取的時候,我一點都不會客氣,就算要厚著面皮也要去爭取。我可以告訴大家,中央支持香港的政策會陸續有來。就以今日為例,我在早上出席了國家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支持香港五位青年律師赴國際法律機構工作的發布儀式;下午大家看電視亦應該看到,我們啟動了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的試行業務。還有很多,大家拭目以待,亦希望大家能感受到中央對香港的支持真的很深厚。
有了“4+4”中心,除了香港自己積極地讓政策出台,還有什麼元素可以令我們貫徹落實國家第14個五年規劃對香港的期盼呢?其實這些元素亦可以在港澳專章找到,我幫大家分析一下。有人說國家的第14個五年規劃,其實每個字也很精准,我亦曾經形容其為一字值千金,如果多寫十個字在內我們就得益很大。在十四五規劃的港澳專章,即我剛才所說的第61章,首先,61章是放在哪一篇呢?因為要有篇,然後才有章;它被放在第18篇,稱為“堅持‘一國兩制’推進祖國統一”,當中當然有談及香港、澳門和台灣。在未談及“4+4”中心前,有一段說話在61章出現,當中要求一系列的事:要求我們要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我相信大家都沒有異議;當中亦要求我們要堅持以法治治港,中央一定要我們依法辦事,亦要我們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組成的香港憲制秩序---有一段時間,很多人都不是很明白,香港的憲制秩序不只《基本法》,還透過《憲法》來組成;亦要求我們落實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數年前,如果特區政府官員說中央有全面管治權,又會引來很多批評。曾經在2014年,有一本名為《“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當中就出現了這一句,引起了滿城風雨,說中央偏離了“一國兩制”。“一國”為本,中央當然有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但它亦尊重香港擁有高度自治權,所以最理想的狀態就是以“一國”為本,將全面管治權與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有機地結合,不需要硬梆梆地結合,而是以有機、自動、自願、互動的方式結合,此將會是一個相當成功的憲制環境。
由於落實了《香港國安法》,在這個章節中亦要求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要好好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亦要防範、遏制一些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這一段文字,某程度上就是告訴我們:要發展好四個中心、促進新的四個中心是可以的,但不要忘本,不要忘記“一國兩制”的初心,要做好這些方面的工作。我覺得這是沒有異議的,這種說法相對於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是更加詳盡,我看過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有關香港的所有部分,也有提及“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但沒有說明得這麼詳細,尤其在國家安全。這是什麼原因呢?大家應該都知道,經歷了2019年之後,制定了國安法令國家更安全,這是非常重要,是令香港可以繼續成功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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