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日電/一度火爆的結構性存款近期遇冷。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6月末,全國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餘額降至6.04萬億元,與2020年4月末的最高點相比下降超過50%。
結構性存款雖有“存款”二字,但與人們熟知的存款並不相同,其指的是商業銀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產品的存款,通過與利率、匯率、指數等的波動掛鈎或者與某實體的信用情況掛鈎,使存款人在承擔一定風險的基礎上獲得相應的收益。可以看出,結構性存款與普通存款差異較大,存在一定風險。
然而,近年來有的金融機構打著“結構性存款”的幌子,實際上是在變相“高息攬存”。近期,銀保監會對3家銀行開出了罰單,罰的就是打著“結構性存款”幌子的“高息攬存”行為。部分銀行尤其是中小銀行,因為規模較小、網點偏少,吸引存款難度較大,因此不惜通過“假結構性存款”——即沒有與金融衍生品掛鈎的結構性存款,以較高保底收益率吸引儲戶,從而達到變相“高息攬存”的目的。
“假結構性存款”容易誤導投資者。部分金融機構為吸引客戶,對金融消費者的風險告知不充分,並將結構性存款保底收益率設定較高,導致部分投資者認為這種產品“穩賺不賠”。這不利於金融消費者充分認識相關產品的投資風險,不利於金融消費者投資風險意識的建立。
“假結構性存款”更不利於資源有效配置。“假結構性存款”無法真實反映市場風險,反而可能抬高市場利率,扭曲市場定價,甚至滋生資金空轉套利等行為。正因如此,金融管理部門從2019年底就開始加大監管力度,將結構性存款保底收益率納入自律管理範圍,督促銀行合理確定利率水平,並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在一系列監管措施之下,結構性存款的“虛火”明顯降溫。這有利於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沿著資金鏈條來看,一旦存款市場競爭失序,銀行攬存成本抬升,將進一步傳導至實體經濟。而優化存款利率監管,有利於打破銀行“高息攬存”的現狀,降低銀行的資金成本,進而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
尤其對小微企業而言,小微企業議價能力較弱,銀行資金成本較容易轉嫁到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身上。前一段時間,大宗商品價格上漲,中小微企業利潤空間受到擠壓,生產經營成本明顯上升,不少中小微企業資金緊張,生產經營面臨困難。因此,必須維護存款市場競爭秩序,進一步引導資金成本下降,緩解中小微企業面臨的資金難題,為實體經濟讓利。
當前結構性存款規模的持續較快下降,已經顯示出金融監管部門優化存款利率監管、推動實際貸款利率進一步降低的決心。接下來,幫助中小微企業應對衝擊、恢復元氣,仍需要金融體系提供有力支持,尤其是要繼續加強對個體工商戶、小店、商鋪、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穩定擴大就業重點群體的金融支持。同時,向內部深挖潛力,提升自身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能力,真正做到“敢貸、願貸、能貸”,共同為中小微企業恢復和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陳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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