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31日電/從7月20日下午河南省鄭州市特大暴雨引發全社會關注以來,到7月23日,此次暴雨已經轉變為河南全省的緊急汛情。鄭州到新鄉,僅有黃河之隔,都因為一種極端天氣,同時進入汛情。但不得不注意到的是,據相關報道,鄭州和新鄉主要是特大暴雨泛濫,是某些地段公共設施積水嚴重,但衛輝、淇縣、扶溝等地則是行洪、決堤。中心城市和縣城之間,洪水造成的災害各有差異。前者突發性非常強,後者雖然威脅大,但是應對卻顯得成熟很多。
21世紀經濟報道發表李靖雲文章表示,因應於現代經濟生活不同,現代化城市洪災與廣大農村洪災有明顯區別,原因在於二者形成的水文條件的差異。在產流(降雨形成徑流的部分)方面,城區不透水面積遠遠大於農田,因而城區下滲必然遠小於農田。在匯流方面,城市馬路縱橫交錯,給城市暴雨積水提供了十分便捷的流路,一旦徑流強度超過地面排水溝道和地下管網排水能力,雨水將很快向低處匯集,像城市立交橋下這種地帶正是積水匯集的去處。暴雨後不久城市多是水漫金山,由於雨水有匯流動力條件,且有多條馬路交匯,因而積水過程一般較快。於是汽車熄火淹堵水中,行人淌水舉步維艱。廣大農田則無這種匯流條件,即使大面積普遍積水,積水過程一般也較緩慢。
因為城市雨水具有獨特的匯流動力條件,與天然流域不同,形成不了較大的洪峰過程。為何同樣強度的暴雨,若降在城市,形成快速積水,但不會形成較大洪峰;而相同量級的暴雨降落在同樣大小、同等坡度的天然流域上,就可能形成洪水?主要原因是匯流條件的差異。城區馬路交錯,四通八達,暴雨降下,有的順地下管網排走,有的則沿多條馬路四處流竄,是一種多輸入/多輸出匯流模式,自然形成不了一般流域在一個出口處出現的洪峰過程。而一般的天然流域,只有一個出口,流域內降雨,扣除下滲損失,統統向出口匯集,是一種多輸入/單輸出匯流模式,因而可以在流域出口形成集中的洪峰過程。
所以如果不是因為大江大河潰堤造成的客流洪水,而是因為降雨導致城市本地洪水,往往沒有非常驚悚的洪峰大浪,但是降水量則是一點不少。比如這次鄭州特大暴雨,一小時降雨201.9mm,相當於100多個杭州西湖的水灌入到鄭州。如此大規模的降水,以均勻的降水速度全部傾瀉到城市之後,結果就是全城變湖。
所以,因為城市水災形成過程的動力不同,解決城市水災,應建立洪澇兼治的除澇體系,加強城市自身澇災防治與管理工作,增強城市雨水的調節功能,創建良好的城市排水環境,以提高應對突發性暴雨的能力。這是市政建設的重中之重。但是還必須要認識到城市洪水風險治理的基礎,必須要解決城市所在流域水系的洪水出路,也就是要從水系治理來解決城市洪水治理,才能發揮城市市政防澇建設的作用。
文章分析,以鄭州為例,鄭州雖然靠著黃河,但是黃河鄭州段高出地表7米,不僅無法作為城市洪水的出口,而且是本地防洪的最重要對象。所以鄭州市內洪水主要的出路是通向賈魯河,但是也就僅僅一條賈魯河,且河道由西向北再向南,最終又是以進入淮河收尾,這意味著其排洪能力非常有限。為了鄭州防汛抗旱建的常莊、郭家嘴等幾個水庫,也相對單薄。資料顯示,常莊水庫是1959年修建,主壩還是以土壩為主。特別是目前鄭州已經是一個超大城市,城市建成區面積和人口總量都遠超過去,目前的水系水利能力,顯然需要和城市規模同步。
一般而言,城市所在流域特指受流域水系影響的城市環境與流域,統稱城市環境流域,其洪澇兼治防洪系統的特點在於突出“治澇”二字,即要突出解決城市所在流域或地區影響城市排水的外河洪水出路問題。從中國古代城市建設到現代城市建設,都積累了非常多的經驗。浙江省杭嘉湖水網地區,為了解決太湖洪水風險,加高太湖堤防讓太湖多攔蓄部分洪水;進一步擴大望虞河、太浦河洩洪能力,多排洪水入長江;開辟吳淞江等新的排洪通道等等。武漢市、南昌市曾經一度也是內澇不斷,城市屢發洪水,所以特別立法處罰市內填湖問題,嚴刑峻法保護城市湖泊,提高了城市排洪能力。對比歷史經驗而言,不管是鄭州市還是河南省,乃至國家水利部門,都需要立足於水系治理來考慮城市防洪能力的提高。特別是在城市不斷擴大、環境對於氣候變化越來越敏感的今天,水系治理的基礎必須搭建好。
有了強有力的水系治理,才能發揮全城市自身澇災防治系統的作用。市政加強健全水土保持系統、疏浚與擴大城區排水河道、建立健全城市地下排水管網系統、建設有一定標準的排澇泵站、恢復與擴大城區水面率、建設城區蓄滯雨水設施等,目的在於排除與蓄留雨水,減輕水災。如此,內澇才能真正變成一個積水問題,海綿城市方能真正有效。
文章最後表示,即使城市防洪的基本工程體系都建立了,仍然需要建立健全城市澇災防治管理系統,要著重制定能迅速啟動、高效可行的水災防治應急預案,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水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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