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8日電/7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要求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減少中小學生學業負擔。
對校外培訓負擔的重視與治理,體現出校內校外聯動、實行雙向減負的思維轉變。中小學生負擔過重是當前義務教育階段最突出的問題。長時間以來,義務教育學校特別是小學“三點半”放學現象,雖減輕了學生在校學習負擔,但帶來了家長未到下班時間接孩子難問題,有的還因此把孩子送到校外培訓機構,增加了過重校外負擔,造成了“校內減負、校外增負”。減負實踐表明,切實減少負擔而不是轉移負擔,需要兼顧校內外兩個方面,防止按下葫蘆浮起瓢。
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事實上已經釋放了“雙減”信號。對比2018年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的《中小學生減負措施》(“減負三十條”),《意見》最突出的特點就是進一步加強了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嚴禁超標培訓”“控制培訓時間”,“減負三十條”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主要聚焦於時間進度的大致方向上,不涉及經營手段、培訓內容、運作方式等具體方面。
《意見》則對此作出了規定,新規堅持問題導向,很有現實針對性。針對近年校外培訓機構的野蠻生長,《意見》要求從嚴審批機構;針對超前超標、亂收費、卷款跑路等違法違規行為,《意見》要求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規範培訓服務行為;針對大量資本湧入培訓行業,展開“燒錢”大戰,《意見》明確嚴禁資本化運作。全面規範校外培訓行為,將有效減少校外培訓機構過度營銷,減輕家長教育焦慮與經濟負擔,防止教育過度產業化。
防止學生在校外“開小灶”,要讓學生在校內“吃飽”“吃足”,提高學校教育質量。義務教育學校落實“雙減”,有賴於學校發揮好主渠道、主陣地作用,深入推進課後服務、積極探索暑期托管,解決家長上班時間無法接送的後顧之憂。今年暑假前,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於支持探索開展暑期托管服務的通知》,“官方”暑托班不失為減負的創新探索。而校外培訓機構應該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提供體育、音樂、舞蹈、美術、科技等興趣特長服務,滿足學生個性化需求。
有人擔心校外培訓機構變相進行學科培訓,或者學生開始培訓可以加分的興趣技能,“換個賽道繼續內卷”。這本質上是“唯分數、唯升學”思想在作祟,讓學生和家長願意減負、敢減負,還有賴於發揮教育評價在“雙減”工作中的“指揮棒”作用。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楊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