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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強鄉村與城鎮雙向互動,形成城鄉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態勢,是中國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應有之義。 |
中評社北京6月22日電/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離不開全面推進鄉村振興。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做好鄉村振興和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貫徹落實上述精神,關鍵在踐行高質量發展,構建城鄉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新格局。重要路徑在於以引育人才資源為重點,發揮體制機制優勢,激發全社會多方參與、城鄉資源雙向流動,形成村鎮社會共建共治共享協同發展的局面。
南方日報發表暨南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暨南大學伯明翰大學聯合學院院長王春超文章提出,以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城鄉融合發展,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指出中國進入了新發展階段,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是新發展階段的迫切要求,要把鄉村振興置於構建新發展格局和促進共同富裕的高質量發展中統籌考慮。農村是經濟社會循環系統中的重要支撐,農村經濟社會主體是要素循環流動的主要載體。因此,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強鄉村與城鎮雙向互動,形成城鄉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態勢,是中國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應有之義。同時,鄉村的全面振興需要緊緊依靠城鎮各類現代經濟社會要素與農村基礎要素的交換、分配與流通。農村與城鎮之間在要素和利益交換過程中,需要平等互利、深度融合才能形成暢通的交換機制。目前鄉村居民相對貧困、城鎮居民相對富裕,要形成公平有效的分配機制,使農村與城鎮充分融合發展,才能促進農村更好地吸納城鎮先進資源,形成後發優勢,也有助於城鎮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合理髮揮資源優勢,共同發展。只有城鎮鄉村深度全面交融,才能使各要素在市場機制中合理配置,促進城鄉兩個市場形成合力。
以高質量發展為主線,城鄉融合發展,構建城鄉資源要素雙向流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是貫穿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一條鮮明主線。城鄉融合發展要在更高質量上持續健康發展,這需要在城鄉稀缺資源要素的雙向流動上做好文章。稀缺要素流動的方向取決於地區之間的差異性。當鄉村形成人才、資金、技術等要素的窪地時,城鎮的要素資源自然會向農村流動,促進鄉村發展。然而,如果此種流動方向是長期單向的,短期內可能形成“以城帶鄉、以工補農”局面,但長期而言,要素資源單向流動容易造成要素錯配乃至扭曲,進而無法形成合理的配置,要素的價值也難以持續發揮,如此則無助於城鄉融合高質量發展。因此,開展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化導向的農村要素配置體制機制創新,促進城鄉要素由單向流動為主變為雙向流動,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必由之路。這需要以財政金融體制改革和人才服務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為抓手,探索完善城鄉統籌的財稅體制,推進農村和城鎮互聯的信用體系建設,激發農村金融運行活力,建立有助於城鄉發揮各自資源要素優勢、互為支撐的長期制度安排。
以高質量發展為中心,城鄉融合發展,形成村鎮社會共建共治共享的協同發展局面。在城鄉經濟社會融合發展中存在農村村莊與城鎮社區治理長期分割和異質性問題,這對城鄉融合發展帶來挑戰。分割的根源來自鄉村與城鎮社會運行特征的差異性。前者主要建立在熟人社會基礎上,而後者主要建立在陌生人社會基礎上。社會特征差異基於長期的文化演進,具有較大的慣性。當前,推動城鄉融合發展,需要引入外部資源,破解鄉村長期停滯和內卷狀況。完善鄉村治理的基礎在於保持和推動村莊社會主體利益的更高水平動態均衡。以往的鄉村建設行動中,農民、集體、社會之間的利益關係在外部資源的引入和運行中存在局部失衡現象。新發展階段城鄉融合發展要求社會主體充分參與,推動形成更高水平的社區共建共治共享機制,達到參與主體利益高水平均衡,共同發展。同時,逐漸推進城鄉社區治理路徑相向而行,進一步加大城鄉財政統籌和轉移支付力度,持續推動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弱化農民與市民的異質性、強化同質性,使得城鄉融為一體,協同發力。
以高質量發展為重點,城鄉融合發展,以引育人才為核心促進縣域就業農民工就地市民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人才是第一資源”。城鄉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第一要素是人才。吸引和培育多方面人才參與城鄉融合建設需要發揮體制機制改革的牽引作用。將城市人口適當引導至農村,更有助於全社會釋放創業潛力,提高效能,促進整體創業率提升。吸引各種人才返鄉下鄉創業有利於人力資源要素更加合理配置。人才在城市局部過度集聚不利於人力資源在城鄉之間的雙向流動,也不利於激發地區創業活力。然而,要引導各類人才到鄉村創業就業面臨制度、資金、環境等各種困難挑戰,體制機制是首要突破口。只有在體制機制上實現突破才能牽引人力資源向農村合理流動並持續穩定發展。與此同時,促進在縣域就業的農民工就地市民化便於人力資源的鞏固和發揮,形成就業創業聯動的良性循環。促進縣域農民工市民化的過程,需要從經濟、社會、文化、心理等多個維度協同推進,要以人的全面有保障的發展為中心,重點在推動城鄉公共服務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上提出更高目標。而這需要政府引導、企業和社會積極參與鄉村建設行動,同時以現有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將農村社保覆蓋重點人群的保障機制和城鎮社保體系銜接,共同推動縣域內農民工市民化和促進農村幫扶人群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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