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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在東區法院被判囚6星期。(圖片來自文匯報) |
中評社香港6月10日電/據文匯報報道,有人在去年5月24日發起所謂“反國安法”遊行,其間有一地盤工攜同扳手、索帶等物品在金鐘示威現場出現。經審訊後,他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成,裁判官王證瑜今天(10日)在東區法院指,本案性質並非輕微,考慮到當時的社會氣氛及背景,案情亦非不嚴重,判囚是唯一選擇,最終判被告即時入獄6星期。
被告陳鉑朗(24歲)被控於去年5月24日,在中區夏愨道行人路近海富中心行人天橋,管有2把扳手、一把剪刀和一包膠索帶,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用以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