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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強監督打通營商環境堵點
http://www.CRNTT.tw   2021-06-05 09:56:10
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推動全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圖為近日,霍林郭勒市紀檢監察幹部深入企業,就優化營商環境情況開展專題走訪調研。(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中評社北京6月5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初夏,內蒙古高原綠意盈盈。晨霧中,地處蒙、吉、遼三省交界的北疆小城——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左翼後旗車流漸密,一輛輛滿載著泥沙、碎石等物資的貨車在公路上行駛。體會著一路的暢通無阻,車主老孫感慨不已,“原來我的車在科左後旗不敢跑,那個於所長被查了,再沒顧慮了!”

  2015年,老孫開始跑阜新四合城至通遼科區線路,卻不曾想遭遇“攔路虎”——一群外勤人員把車攔住,告知若想過去,必須去找後旗運管所的於所長。運輸生意耽誤不得,他只能按於所長要求,為車隊的10台車每月上交3萬元的“保道費”,“少交一點或延遲一天,於所長就上路攔截、扣車,而對按時交錢的車主,放任其隨意改型、超載。”幾年下來,後旗的交通運營環境混亂不堪,老孫敢怒不敢言,甚至有了賣車轉行的想法。

  去年11月,通遼市紀委監委收到一份轉辦信訪件,反映於某利用職務之便索要“買路錢”。經核查組初步研判,這是一件關於嚴重破壞營商環境的問題線索。

  “於某職務不高,卻靠路吃路,為一己私利把暢通變成梗阻,嚴重破壞當地營商環境、侵害企業和群眾利益,影響十分惡劣。”市紀委監委成立專案組,指定科爾沁區紀委監委對於某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於某擔任科左後旗運管所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共索要“保道費”266萬餘元。今年3月,於某被“雙開”,並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在行業內和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

  今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推動全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為更好地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十四五”良好開局提供堅強政治保障。新年伊始,自治區紀委監委將《關於發揮監督職能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作為新年度1號文件制定下發,並跟進制定監督工作方案,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對監督重點、監督方式、工作要求等內容加以明確。同時,成立領導小組,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協同推進。

  自治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盯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主體責任落實、簡政放權、政務服務等8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運用實地察訪、“室組地”聯動等方式,強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營商環境問題背後的腐敗問題和作風問題。呼和浩特市紀委監委成立市優化營商環境監督執紀領導小組,採取“室組地”聯動監督模式,對監管不當、執法不公、官商勾結輸送利益等8項重點問題和市紀委監委制定的損害營商環境4方面26項負面清單開展監督檢查。截至目前,共發現問題261個,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監察建議書、督辦函、提醒函、建議函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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