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4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就有團體擬於今日在澳門議事亭前地發起集會活動的預告,澳門治安警察局經分析認為該集會具有違法性,因此根據第2/93/M號法律《集會權及示威權》的規定,作出不容許舉行該集會的決定。就治安警察局的決定,集會發起人向澳門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昨日終審法院駁回了有關上訴,澳門特區政府對法院裁決表示尊重及支持。
澳門終審法院的裁決,確認了有關集會活動違反《憲法》、《基本法》及《刑法典》的有關規定。澳門特區政府呼籲有關活動發起人遵守法院的裁決,同時希望市民認清該等活動的違法性及對國家安全的危害性,自覺抵制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共同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確保澳門社會的和諧及穩定。澳門特區政府重申,警方將繼續嚴格遵循合法性原則,一如既往充分尊重及保障居民依法行使集會及示威的基本權利,但對於一切違法行為,必定依法作出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