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是一些地方、部門,在利益的驅使下,把比賽當成推介城市、拉動旅遊等的手段,並與政績掛鈎,偏離了比賽的健身本意,完全喪失“安全第一,比賽第二”的安全風險底線意識。如一些賽事,主辦方明知賽事舉辦過程中可能發生危害公共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事故,但在地方、個人利益或政績面前,一些主辦方不是停止比賽,而是抱著僥幸心理,繼續辦賽,完全是置人的生命安全於不顧。面對風險安全隱患,有的不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和化解風險,有的只是預案很好看、實際沒落實,有的為了壓縮成本、不惜裁剪一些安全保障力量等等。再加上違規舉辦比賽成本代價低,只是經濟罰款等,一些人更是“有恃無恐”,扯個“大旗”就辦賽收報名費,比賽時派出些工作人員就了事,根本就不把安全責任當一回事,這樣的只講利,不講安全的比賽,安全風險隱患時刻威脅著比賽者的生命安全。
從頻頻爆出的穿越事故到越野馬拉松人員傷亡,一次又一次地表明,風險意識的缺失,安全保障應急救援的不到位,都會釀成極大的風險事故,嚴重威脅著參與者的生命安全。暫停高危賽事,就應該明確制度標準、組織運營、服務保障、安全管理、應急救援等工作,全面排查整改風險隱患,並進一步壓實各級主辦者的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第一、比賽第二”的安全意識,樹立“生命安全是一切比賽的底線”辦賽思想,全力以赴嚴防體育領域安全事件發生。做好這些工作,才是按下高危賽事暫定健的目的所在。 |